林语堂
(1895年10月10日-1976年3月26日),乳名和乐,名玉堂,后改为语堂,中国文学家、发明家。福建漳州龙溪人,生于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美国哈佛大学比较文学硕士,德国莱比锡大学语言学博士,曾任北京大学英文系主任、厦门大学文学院院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等职,1940年和1950年两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林语堂晚年的心愿是编写一套汉英辞典,将毕生所学凝聚其中,以供后人之用。为此,他倾注了大量心血,终于以七十七高龄完成了他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当代汉英词典》。1976年3月26日在香港去世。
提到林语堂,首先想到的是他高深的文学造诣,他曾两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代表作有《京华烟云》《吾国吾民》等。其实,除了文学方面的成就以外,林先生对书法也是有自己独到见解的,并且还有很深的书法功底。
林语堂在其代表作《吾国吾民》中,曾对书法进行了一番论述。他认为:
书法是中国美学的基础。
一幅寥寥几笔画出的顽石图,挂在墙上,供人日夜观赏。人们面对它沉思冥想,并得到一种奇异的快感。西方人士要想懂得此种快感,就非懂得中国书法艺术的原则不可。学习书法艺术,实则学习形式与韵律的理论,由此可见书法在中国艺术中的重要地位。我们甚至可以说,书法提供给了中国人民以基本的美学,中国人民就是通过书法才学会线条和形体的基本概念的。因此,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比方说,中国的建筑,不管是牌楼、亭子还是庙宇,没有任何一种建筑的和谐感与形式美,不是导源于某种中国书法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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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在世界艺术史上的地位实在是十分独特的。毛笔使用起来比钢笔更为精妙,更为敏感。由于毛笔的使用,书法便获得了与绘画平起平坐的真正的艺术地位。中国人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把绘画和书法视为姐妹艺术,合称为“书画”,几乎构成一个单独的概念,总是被人们相提并论。假如要问二者之中哪一个得到了更多人的喜爱,回答毫无疑问是书法。于是,书法成了一门艺术。人们对之投以的满腔热忱和献身精神,以及它丰富的传统,人们对它的尊崇,这些都丝毫不亚于绘画。
他认为中国书法被人们称为艺术并高于绘画是因为:一是用毛笔,“使用起来比钢笔更为精妙,更为敏感”。二是“得到了更多人的喜爱”。这大概是因为先生在世时中国钢笔书法没有象现在这样流行,也没看到电脑在目前推广普遍得如此迅速,当然也不会想到目前书法使用功能萎缩的现状。
中国字,尽管在理论上是方方正正的,实际上却是由最为奇特的笔划构成的,这就使得书法家不得不去设法解决那些千变万化的结构问题。于是通过书法,中国的学者训练了自己对各种美质的欣赏力,如线条上的刚劲、流畅、蕴蓄、精微、迅捷、优雅、雄壮、粗犷、谨严或洒脱,形式上的和谐、匀称、对比、平衡、长短、紧密,有时甚至是懒懒散散或参差不齐的美。这样,书法艺术给美学欣赏提供了一整套术语,我们可以把这些术语所代表的观念看作中华民族美学观念的基础。
他对书法中所体现出来的“结构美”、“线条美”和“形式美”进行了阐述,并把它看作是“中华民族美学观念的基础”。
中国书法的美在动在不静,由于它表达了一种动态的美,它生存了下来,并且也同样是千变万化,不可胜数的。迅捷稳重的一笔之所以是完美的,是因为它是速度和力量的象征。不能摹仿,不能更改,因为任何更改都会带来不和谐。这也就是为什么书法作为一门艺术非常难学的原因。
中国书法作为中国美学的基础,其中的全部含义将在研究中国绘画和建筑时进一步看到。在中国绘画的线条和构图上,在中国建筑的形式和结构上,我们将可以分辨出那些从中国书法发展起来的原则。正是这些韵律、形态、范围等基本概念给予了中国艺术的各种门类,比如诗歌、绘画、建筑、瓷器和房屋修饰,以基本的精神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