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据“梅州发布”,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召开的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一次全会审议通过了适当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建立贷款额度和预警等级联动调整机制、优化调整租房政策、优化调整购房提取政策等政策事宜,相关政策于3月10日开始实施。
政策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缴存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额度从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异地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从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各类高层次人才、“青梅计划”人才贷款额度同步调整。
政策明确实行贷款额度和预警等级联动调整机制后:个人住房贷款率低于85%时,执行双方缴存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额度为30万元,异地缴存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个人住房贷款率大于(含85%)小于90%并触发一级预警时,执行双方缴存最高额度为4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额度为25万元,异地缴存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率大于(含90%)小于95%并触发二级预警时,执行双方缴存最高额度为3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额度为20万元,异地缴存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率大于95%并触发三级预警时,执行住房公积金资金控制性公开排队轮候发放政策。各类高层次人才、“青梅计划”人才贷款额度同步调整。
其中,一级预警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85%至90%之间,资金净流量连续三个月为负数;二级预警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90%至95%之间,资金净流量持续为负数;三级预警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95%以上,资金净流量持续为负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个人住房贷款率、资金净流量两个预警指标同时满足条件,即触发相应预警等级,而在触发不同级别预警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同时,为进一步加大住房消费力度,解决缴存职工租房实际问题,只要缴存职工家庭在梅州市范围内无房产且正常缴存租赁住房的,可按月按需提取,最高提取额不超过1080元/月,取消了月提取额不超过月缴额60%的限制条件。
政策调整后,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和改善性住房未在梅州市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一次或者分次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首次提取在购房两年内提出申请),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另外,两年内是指文件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两年,缴存人在梅州市有购房提取记录或者外市转入梅州缴存职工在其他城市中心办理过购房提取的,可延续此购房提取政策。
根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月10日发布的《梅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梅州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25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5万笔14.62亿元,同比减少26.16%、减少24.34%;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58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67万笔180.21亿元,贷款余额95.2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06%、增加8.83%、增加3.3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9.83%,比上年末减少5.3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1188笔21741.60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2345.1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4213.18万元。
2022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176.48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246笔99622.70万元,累计贴息6077.44万元。至2022年12月,公转商贴息贷款余额0万元。
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8.12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3.40%,比上年末减少0.2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754.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03%,90-144(含)平方米占72.60%,144平方米以上占25.37%。购买新房占87.5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二手房占12.4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其他占0.0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1.1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8.8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72%,30岁-40岁(含)占38.71%,40岁-50岁(含)占25.05%,50岁以上占9.5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1.25%,购买二套申请贷款占18.75%;中、低收入占92.75%,高收入占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