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任何事情,如果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就会没人管,行善需要荣誉更需要奖励,否则谁去舍己为人,对于见义勇为的认定要更宽泛一些,不能让好心人寒心,扶老人就是一个例子,人人都有善念,但是行善却被讹诈,以后没人做好事,危害的是每一个人。
2月28号讯,山西太原一名男子见义勇为却被索赔3万元,甚至还要被拘留,男子看到一名孩子被殴打,上前阻止和对方撕扯起来,对方却说自己受伤索赔3万元,警方称如果双方协调不好,均要被拘留3天,而当地见义勇为协会称,需要警方认定才能定义为见义勇为。
李先生说,1月28号下午5点左右,他经过太原市一个茶城停车场的时候,发现一名男子在疯狂殴打一名小男孩,李先生害怕孩子被打坏了,连忙上前阻止,李先生拉开对方,没想到对方竟然开始打李先生,李先生回击,对方倒地然后报了警。
停车场的监控显示,当天17点37分左右,任某下车后不仅摔东西,还用水杯砸孩子,对孩子大打出手,事发后,李先生去派出所做了笔录,任某说眼睛疼去医院做了检查,民警联系李先生说,任某被打伤做手术花了3千多元,他还需要营养费,复查等,让李先生赔偿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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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说,对于任某眼睛受伤他不知情,当时李某只是摔了一跤,前几天见对方的时候,任某和正常人一样,不像受伤的样子,怀疑李某是醉酒摔倒,而任某当天殴打的孩子是自己的儿子,任某没说打儿子的理由。
李先生当时也被打了,但是疼了几天就没事了,而任某啥东西都没有,就是惦记3万元赔偿,每次就是在派出所协商调解,李先生说,自己不主张让李某赔钱,也不想因为见义勇为赔钱,自己救了他儿子还要被他讹诈。
37岁的李先生家里有两个孩子,所以看到孩子被打他才出手相救,但是民警说,他们只能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就用治安处罚,双方属于互殴都要拘留3天,因为任某伤情重,所以要李先生给对方赔钱。
明明是救人见义勇为,却因此事被索赔被污蔑,李先生十分痛心,他说,当时孩子被水杯砸,被拳打脚踢,自己没想那么多,就想救下孩子,对方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还要给自己要钱,真是太委屈了。
2月24号,山西太原见义勇为协会的工作人员称,对于见义勇为这个行为需要当地警方先认定,如果没认定就不能视为见义勇为,他们再履行申报手续,这是必要流程,而当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称,目前双方还在协商。
在大街上殴打孩子,旁人怎么知道双方是父子关系,李先生的行为就是救人,就是见义勇为,不能和稀泥,应该给李先生奖励金钱,而不是让肇事者索赔讹诈,如果这件事情最后李先生买单,那以后好人好事还是别做了,谁知道会不会被索赔,是非不分最终会危害到每个人,对于这起事件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