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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心事 过户 车未

卖了车未过户 惹来了烦心事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17 19:24:05 浏览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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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晓云 通讯员戈超) 家住西安市高陵区的陈先生最近遇上一件烦心事,年近40岁的他经过几年打拼,买了一辆奥迪A6。但在车管所上牌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名下还有另外一辆车,并且这辆车存在的违章竟然多达三十余次,罚款金额接近5000元。陈先生顿时懵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2017年5月陈先生生意失败,为了偿还债务,他通过中介将自己所有的一辆福特牌轿车卖给了李某某。由于时间匆忙没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后来慢慢地忘记了此事。当年留的联系方式已经无法联系上买主李某某,陈先生多次前往车管所、派出所查询,也未能获取有效信息。万般无奈,陈先生只能一纸诉状将李某某告到了高陵区法院。

因为缺乏有效的联系方式,送达成了高陵区法院泾渭法庭办案法官的头等难题。李某某的户籍地址早已被拆迁,通过联通、移动等运营商系统也未能查询到有效的联系方式。

为了早日解决陈先生的难题,承办法官几经周转找到了当年的二手车中介,通过中介经手人员廉某,法官终于联系上了当年的买家李某某。

得知事情原委后,李某某表示,购买的车辆一直由公司员工使用,不知道有这么多的违章。车辆早就达到报废标准,但因联系不上登记车主无法办理销户手续。

经过承办法官的调解,陈先生和李某某最终达成一致,由买家李某某负责处理所有违章,卖家陈先生配合李某某签字办理车辆销户手续,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我国对车辆等价值较大的动产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为了避免交易风险,二手车辆买卖双方除车辆交付外,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建议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就车辆风险转移等事项做好约定,避免产生争议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