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朱成祥 每经编辑:杨夏
2022年2月,每日经济新闻曾报道《IPO时存股权代持“抽屉协议”却未披露?“科学服务第一股”泰坦科技遭实名举报》引发资本市场关注。此后,泰坦科技也收到上交所发出的“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彼时,举报人徐辉(化名)透露,其为泰坦科技(SH688133,股价135.85元,市值114亿元)IPO时的隐名股东,为其代持的,则是时任上市公司总裁助理马琳杰。但当时,徐辉并未透露其他隐名股东的具体身份。
近日,据其提供的分配协议等材料,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孙素淑(网名“素素”)或参与此次隐名投资。
需要注意的是,孙素淑虽是保荐代表人身份,但并没有参与泰坦科技IPO项目,安信证券也非泰坦科技主办券商。
另据徐辉透露,代持人马琳杰曾为回复证监局,要求投资人签署《确认函》,即改股权代持为债权债务关系。但据其了解,有人拒绝了这一要求。
保荐代表人为隐名股东?
在徐辉的叙述中,2021年7月10日,上海徐汇区桂林公园附近,5名隐名股东与代持人马琳杰在一栋古色古香的小楼里会面。
泰坦科技于2020年10月30日登陆科创板,马琳杰所持有的股份即将于2021年11月解禁。解禁前夕,隐名股东与代持人汇聚一堂,在这所小楼里为利益分配进行着谈判。
泰坦创新研究院。 图片来源:泰坦科技旗下公众号探索平台
在这所小楼里的一系列谈判后,隐名股东们与马琳杰最终达成协议,即《泰坦项目收益分配协议》。徐辉向记者提供的该协议复印件显示,孙素淑原始投资金额为20万元。
在该协议下方,孙素淑、徐辉等5名隐名投资人均有签名,同时也有马琳杰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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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徐辉提供
对于是否参与泰坦科技IPO时隐名投资一事,记者2月8日致电孙素淑,其对参与隐名投资一事表示否认。
NBD:我是每经记者,关于泰坦科技的一个事。想问下马琳杰之前有找您谈签署确认书,说不是代持?
孙素淑:你什么情况?
NBD:我是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您是孙素淑女士吗?
孙素淑:我觉得这个电话打得很突然。
NBD:我之前看到您有参与泰坦科技的一个投资,是吗?
孙素淑:没有的,对的。
NBD:我是有看到一个您签字的协议,说是您有参与。
孙素淑:没有的。
NBD:您确认?
孙素淑:对的,我没有参与过。
NBD:因为之前这事存在争议,有的说是股权代持,有的说是合伙,您都没有参与是吗?
孙素淑:对的。
NBD:OK。
孙素淑:我飞机要起飞了,不好意思。
NBD:好的,谢谢您。
根据Wind人物库数据,孙素淑高中毕业于楚门中学,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高级审计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裁。现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2016年4月22日,申请注册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
来源:WIND
楚门中学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而据徐辉提供的分配协议文件中孙素淑的资料显示,其身份证前六位为331021,这即代表孙素淑出生时户口所在地区为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33、10、21分别代表浙江、台州、玉环)。也就是说,徐辉所说的孙素淑,可能正是保荐代表人孙素淑。
另外,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数据,孙素淑为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登记日期为2016年5月17日,登记编号为S*********0002。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记者将截图发给徐辉,其一眼就认出照片中的孙素淑,并表示:“这是素素,孙素淑”。
保荐代表人参与公司投资,或者保荐代表人投资的公司IPO,是否需要披露?
北京市京大(上海)律师事务所幺博文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依据《证券法》第40条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焦点:股权代持还是债权关系
2022年,徐辉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其已就相关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泰坦科技及马琳杰。
图片来源:徐辉微信发送
2022年12月24日,其向记者展示了相关受理文件。2022年1月30日,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即上海证监局)向徐辉发送《受理告知书》。该文件显示:“我局于2022年1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转来您的信,经研究,我局决定受理您反映的事项。”
对于徐辉的举报,马琳杰的破局之法,是欲改股权代持为债权关系。2022年2月22日,马琳杰对徐辉表示:“我跟公司也简单汇报了一下,是这样,因为明天下班前,公司计划给证监局简单回复一下,所以需要你配合签个确认函。我可以自己也另外出一份承诺函。”
图片来源:徐辉提供,每经记者 朱成祥 摄
确认函显示:“本人徐辉(化名)在此向泰坦科技确认如下,本人与马琳杰之前的全部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不存在委托马琳杰代持泰坦科技股份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承诺函显示:“本人马琳杰承诺,不会因为徐辉配合签署《确认函》,就免除本人跟徐辉一切应尽未尽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也承诺愿意积极配合徐辉所有关于本人和徐辉之间潜在争议的事项。”
图片来源:徐辉提供
也就是说,如徐辉所述属实,则马琳杰一方面通过《确认函》将委托投资、股权代持关系改为债权债务关系;另一方面,通过《承诺函》欲稳住举报人徐辉的情绪。毕竟,据徐辉介绍,他和马琳杰的核心矛盾是利益分配。
当年3月11日,上海证监局又向徐辉发送《答复函》。上海证监局称:“关于来信反映的事项,我局正按照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进行核查。”
图片来源:徐辉微信发送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