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300376)1月11日晚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的股东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与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物集团”)于2023年1月8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广东恒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广物集团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7.94%股份,按照6元/股的价格,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25.05亿元。
广物集团、东方集团及何思模于2023年1月8日签署协议,东方集团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满五年之日的期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7.39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77%)的表决权,支持广物集团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取得过半数席位。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物集团未持有易事特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广物集团持有的易世特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7.94%,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易世特无实际控制人且无控股股东状态将改变。广物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作为广物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未来广物集团还计划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协议转让、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进而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通过与易事特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认购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通过资管产品等形式获取,也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易事特及其下属公司资金的情况。
广物集团的主营业务为商贸与物流(建材、汽车、中欧班列),能源化工产品制造(聚丙烯等化工产品),产业园投资、运营与管理。广物集团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广东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控股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为广物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2019年、2020年、2021年,广物集团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7.84亿元、506.35亿元和669.19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4.41亿元、11.78亿元和12.43亿元。
广物集团本次是因为看好智慧能源行业未来市场前景,基于自身对上市公司易事特投资价值的判断,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未来,广物集团将会充分利用自身及控股股东资源,优化资产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治理水平。积极为上市公司赋能,提升上市公司业务拓展能力及融资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易事特主营业务为智慧电源、数据中心和智慧能源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广物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或方案。但是并不排除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为目的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已有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进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