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取消社会抚养费,并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方案》明确,全面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及时清理与三孩生育政策不一致不衔接的相关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山西省以方便群众为落脚点,进一步优化生育登记等服务事项办理,全面推行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方案》要求,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守住母婴安全底线;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个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严厉打击代孕、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滥用性别鉴定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执业和有序发展。
《方案》指出,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及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不少于,15日的育儿假,并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对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性,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据悉,到2025年,山西省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普惠托位占比达60%以上,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l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