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筑劳务资质办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应满足以下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净资产200万元以上;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填写申报资质所需技术工人名单,注明是否为企业自有技术工人,其中全资或控股企业拥有的技术工人填写“否”,非本企业自有、全资或控股企业拥有的技术工人不得填在本表之中。
申报建筑劳务资质办理备案的,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不再办理施工劳务资质证书的重组、合并、分立、延续等业务,企业可按备案要求重新申请备案。旧版劳务资质证书信息2023年3月1日后将不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相关企业可按备案制申请劳务资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