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章节及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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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5、投资人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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