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防闺蜜”对很多人来说只不过是句玩笑话,可对王女士来说却是一段惨痛的经历,短短两个月时间,“闺蜜”贾某就从她那“借走”40余万元。新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大家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涉及到钱财的交往必须慎之又慎。
王女士与贾某通过网络占卜群而结识,两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经常谈天说地,聊感情、聊生活,通过网络向对方诉说自己的情感不如意,分享生活的小美好。如果事情一直这样发展下去,王女士和贾某还是好闺蜜,只可惜发生了这件事……
短短两个月,王女士就被“闺蜜”贾某以撮合、挽回其男朋友而“借走”10余万元。后贾某又称自己因帮忙撮合两人而劳累过度导致身体虚弱,需要钱做手术、雇保姆,为了让王女士信服,贾某伪造了住院证明、手术证明。王女士先后向贾某转账30余万元。
办案检察官表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大家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警惕熟人对我们的“过分热情”,在没有确认对方真心实意之前,涉及到钱财的交往必须慎之又慎,不要因为过度信任而落得财产损失的结局。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杨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