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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 滨州 财政局 强化 温度

温度滨州|滨州市财政局强化政策资金支持,织密困难群众保障网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16 03:39:03 浏览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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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丁铭 王志杰 记者 陈甜田

2022年3月,惠民县辛店镇宋桥村的宋曰亭和妻子外出遭遇车祸,妻子不幸死亡,他成了植物人,巨额治疗费用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当地财政、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迅速行动,通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协调机制,启动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程序,利用6天的时间为其发放了1万元临时救助金,并为其家庭办理了农村低保,让这个不幸的家庭有了基本的生活依靠。

2022年以来,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民生紧要处、关键点着力增投入、保重点、兜底线,全力保障“12197”民生实事落地落实,全年实现民生支出385.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其中,自2022年1月起,再次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城乡低保分别达到953元、745元每人每月,惠及全市低保特困8.9万人,孤困儿童1600余人,残疾人8.3万人,投入财政资金8亿元以上。

发挥财政托底作用,让每一名困难群众“不掉队”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综合考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济增长幅度、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从2021年起,连续两年大幅度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截至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其中,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953元、745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320元、1035元,较2021年底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0%、11.7%、10%、1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标准由154元提高到182元、三四级标准由125元提高到14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标准由138元提高到167元、二级标准由120元提高到146元,分别提高了18.18%、16.8%、21%和21.67%。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快资金核拨效率,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于每月30日前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银行账户,并为全市范围内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免费开通短信通知服务,让困难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资金到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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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筹钱”文章,让民生事业持续“加温”

一方面,在“压”上下功夫,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预算管理,确保“五项经费”规模只减不增,进一步落实财政预算未列不支、追加不批、超收不用“三不”原则,让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到事关群众冷暖的关键事、紧要处。另一方面,在“拓”上做文章,拓宽预算资金统筹范围,做大民生保障的财政资金“盘子”,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渠道,进一步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公益事业建设。

2022年以来,足额筹集资金保障疫情防控需求,为群众生命安全撑起“防护伞”;统筹各级资金13.11亿元,支持全市246个老旧小区改造以及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惠及居民3.46万户;统筹资金2.67亿元支持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2.8万户,拨付市主城区2021-2022采暖季补助资金5500万元,争取专项债券12.77亿元支持沾化、惠民、邹平7个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安排市级资金3486万元,支持实施交通惠民工程;整合涉农资金43.35亿元,重点支持实施现代水网、“四好”农村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全市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改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区域、城乡差距明显缩小。

强化资金监管,持续规范民生资金管理

民生资金使用绩效高不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强不强。全市财政部门始终把民生资金绩效作为重要管理目标,按照“民生资金运转到哪里,制度约束就跟进到哪里”原则,对民生资金,特别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逐条逐项修订完善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资金管理。同时,对城乡低保、基本医疗保障、养老保险、惠农补贴发放等直接涉及城乡居民个人的资金,坚持实名制管理,完善上榜公示、“一本通”发放等制度,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真正用到群众身上。另外,紧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重点民生项目,持续规范基层财政财务管理,做精做细绩效评价,让每一分财政资金在困难群众手中发挥出应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