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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中小尺寸显示领域,将手机显示、车载显示作为核心业务,将 IT显示作为快速增长的关键业务,将工业品、横向细分市场、非显、生态拓展等作为增值业务,不断提升技术、产品和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客制化显示解决方案和快速服务支持。
作为中小尺寸显示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准确把握市场机会,实现稳健发展。2022年,公司在车载前装和车载仪表、LTPS智能机、工业品、刚性OLED智能穿戴等显示市场出货量份额均全球第一(数据来源:Omdia),并在医疗、智能家居、工业手持、人机交互等多个细分市场持续保持全球领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15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结合具体情况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年4月2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2]跟踪0200号),跟踪评级结果如下: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19 天马 01”、“20 天马 01”、“20 天马 03”、“21 天马 01”、“21 天马 02”、“22 天马 01” 和“22 天马 02” 的信用等级为 A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和显示行业供需关系影响,智能手机、IT等电子消费品显示领域需求量和价格均出现明显下滑,企业经营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明显增多。公司上下一心,全力克服各种不利影响,一方面直面行业挑战,抢抓市场机遇,稳健应对上下游波动,在市场波涛中逆水行舟;另一方面苦练内功,通过提炼重塑价值观内涵、数字化建设、极致成本管理等管理措施,强化核心能力建设,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技术与产品开发方面,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在加强前瞻性技术研究的同时,大力突破与推广先进应用技术。报告期内,在电子消费品显示领域,公司多次荣获创新产品与应用奖项,并支持客户产品首发,其中2160Hz超高频PWM调光双曲屏助力客户手机产品成为行业首个无频闪认证的OLED屏手机;In-cell主动笔技术创新性地实现了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屏幕的多终端“一笔联动”;折叠屏光学指纹识别解决方案,可支持全屏识别;LCD CUP全面屏解决方案搭配极致窄边框技术,可带来近似100%的屏占比视效,亦可同时应用于手机、平板与笔电以及车载显示市场。同时,公司OLED产品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HTD、折叠、CFOT、MLP等新技术进展顺利,随着TM18产线开始进入爬坡,折叠、HTD等技术有望2023年迎来量产。在车载显示领域,公司不断优化现有方案,并积极探索前沿技术,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聚焦车载Mini-LED、可调隐私显示技术、视听隐私技术、BaldrSys(head up display 抬头显示)技术、极致窄边框技术、沉浸式座舱体验的 INVISIBLE(隐藏式显示)技术等,开发出了更高显示性能、更高可靠性、更多造型、更丰富交互的产品和方案,如集成 DMS(驾驶员监控系统)和 3D 手势识别的 27 寸车载智能显示模组方案、车载智能打孔屏方案、ARIES 超低反触控模组方案、一体化智能座舱解决方案。在2022年SID举办的Display Week、ICDT等各大展会上,公司推出了在Micro-LED、Mini-LED、AMOLED、LTPS领域的最新成果,以及智能驾舱一站式解决方案、工业显示等领域的领先技术,并获得一系列奖项。此外,公司积极布局基于面板工艺与TFT驱动技术的非显示应用技术开发,稳步推进在液晶天线、微流控、面板级封装、智能调光、大面积指纹识别、柔性传感器等领域开展技术开发与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与通富微电子合资设立上海富天沣微电子有限公司,开展先进封装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以加速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商用化。
产业布局方面,公司拥有从第 2 代至第 6 代 TFT-LCD(含 a-Si、LTPS)产线、第 5.5 代AMOLED产线、第6代AMOLED 产线以及 TN、STN 产线,并加速推进厦门第 6 代 AMOLED 产线(TM18)、第 8.6 代TFT-LCD(含a-Si 和IGZO)产线、芜湖新型显示模组产线和厦门Micro-LED试验线建设。报告期内,TM18产线在2022年2月首款产品点亮, 8月实现首批柔性AMOLED产品出货国际品牌客户,刷新业内新产线达成交付速度新纪录,已成功开案LTPO及折叠项目,目前与多家行业品牌客户的技术预研、产品认证及出货快速推进中,未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柔性AMOLED领域的市场地位;厦门第G8.6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和芜湖新型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均已全面开工,按项目规划顺利推进中。
市场营销方面,公司聚焦品牌客户,坚持中高端产品策略,持续深化客户合作,不断提升产品在客户端的渗透率。手机显示业务领域,公司LTPS产品面对严峻市场,优成本、稳客户、保交付,在主要客户端渗透率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OLED产品在实现向国内品牌客户全面交付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客户项目合作数量和份额,柔性OLED手机面板出货量同比增长近60%,出货规格进一步提升,搭载行业先进技术,逐步进入客户旗舰项目。车载业务厚积薄发,报告期内公司车载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7%,产品规格持续提升,车载LTPS产品销售额同比翻番,车载mini-LED产品进入量产阶段,并依托在车载显示领域的深耕积累和竞争优势,赋能车载新业务板块发展:一方面积极发力面向客户直供的汽车电子业务,七年磨一剑,已成功开拓多家国际知名头部车厂项目;另一方面,公司把握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机会,与产业链伙伴优势互补合资成立江苏天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将加大发力新能源汽车智能座舱应用,持续做大做强车载业务。IT显示业务目前以LTPS产品为主,坚持中高端定位,不断扩大客户群体,报告期内LTPS IT显示产品出货量同比增长48%,市占率持续提升。在工业品领域,公司持续深耕利基市场,报告期内销售额同比增长25%,工业品显示出货量全球第一(数据来源: Omdia),并持续保持在医疗、智能家居、人机交互、工业手持等众多细分领域的领先优势。OLED刚性智能穿戴市占率跃居全球第一(数据来源:Omdia),实现了大客户刚性OLED项目全覆盖,首款GOLED In-cell产品成功量产出货,支持知名海外品牌手表全球首发,客户产品渗透率持续提升,并开始布局柔性穿戴业务。非显业务领域,持续实现商业突破,在生化医疗、智慧交通等领域已实现商业项目出货。
经营管理方面,公司持续推进管理升级,2022年,公司深入开展数字化转型,持续梳理和优化关键业务流程,搭建支撑战略实现的业务架构和组织架构,深化数据治理,推进智能制造体系建设,强化内部协同,提升运营效率。公司进一步加强供应商管理和资源多元化配置,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坚持常态化推进成本改善,持续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成本改善金点子”大赛,通过极致成本管理,实现降本增效;推进绩效管理升级,持续完善和优化分层分类的激励体系,激发企业活力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公司持续加强预防型质量体系建设,开展全生命周期质量策划,产品体质精细化管理,定期进行质量复盘,强化质量链协同;推进了质量信息化工作推进和质量专业化人才团队建设;持续推进质量文化和制度建设,完善质量意识、质量能力培养系统,保障质量意识和能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车载显示模组”入选“国家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厦门LTPS和武汉G6 OLED分获全国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中国智能制造最佳实践奖;汽车软件项目通过莱茵TüV A-SPICE L2认证,标志着公司车载软件质量体系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产品品质上荣获OPPO、vivo、小米、ResMed、佛吉亚、松下等客户奖项。
社会责任方面,公司坚持与员工、客户、供应商、政府、股东、社区等利益相关方共赢发展。公司积极响应各利益相关方需求,持续完善CSR管理体系,提升CSR管理能力。
其他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12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12人,分别为: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骆桂忠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汤海燕女士、梁新清先生、张建华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0,7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252万元;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3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929万元,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17,204万元、提取盈余公积974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7,487万元。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鉴于公司未达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彭旭辉先生回避表决,由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骆桂忠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汤海燕女士、梁新清先生、张建华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成为先生回避表决,由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骆桂忠先生、张小喜先生、汤海燕女士、梁新清先生、张建华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骆桂忠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汤海燕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梁新清先生、张建华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0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14,535万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金额折合不超过8.4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其中,人民币美元货币掉期累计金额拟不超过4亿美元,任一时点不超过2亿美元;远期业务和期权业务累计金额拟不超过4.4亿美元或等值日元,远期结汇、远期购汇和外汇期权合计交易额度任一时点不超过2.4亿美元或等值日元,其中外汇期权额度任一时点不超过0.7亿美元或等值日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骆桂忠先生、成为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张小喜先生、汤海燕女士、梁新清先生、张建华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进行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如下: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8、《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0、《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其中,《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并同意另行发出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3-013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5人,分别为:汪名川先生、焦燕女士、林晓霞女士、刘伟先生、陈丹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没有监事对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3-018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16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结合具体情况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16号解释的内容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3-019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0,7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252万元;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3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929万元,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17,204万元、提取盈余公积974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7,487万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业务发展现状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增大,显示行业仍在新一轮调整中,同时受地缘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变化等影响,消费需求疲软,行业竞争加剧。公司直面变化与挑战,持续坚持“2+1+N”战略引领,强化核心能力建设,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影响,积极抢抓市场机遇,力争稳健经营。
公司所处的显示面板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行业,投资规模大、技术难度高、研发及投资周期较长,要求企业具备很强的资金实力和持续投资能力,同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加强前瞻性技术布局与产品技术开发,通过技术创新以实现产品领先,因此,公司需要持续投入以强化产品和业务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如下:
1、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可供分配每股利润不低于 0.2 元;
2、且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
3、且当年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 0.1 元;
4、且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具体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公司2022年度未达到《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的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五条之规定,即公司可供分配每股利润为0.07元,低于0.2元;2022年每股收益为0.046元,低于0.1元;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对外投资和购买设备的现金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并且因上述公司未达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结转至下一年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鉴于公司未达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3-015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2年度公司冲回信用减值损失157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冲回24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37万元、长期应收款冲回16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4,367万元,其中存货计提44,130万元,固定资产计提237万元。
202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存货跌价准备年初数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追溯调整后数据
注2:尾差系四舍五入取整所致
单项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2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5,425万元,其中2022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5,376万元,2022年度计提44,130万元,转销33,934万元,汇率变动影响-147万元。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2022年度利润总额-10,196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4,210万元,计提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共减少2022年利润总额10,276万元,归母净利润和净资产减少8,735万元。本次计提的减值损失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计提减值损失的方法
(一)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账期内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账期外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对于其他应收款,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出口退税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其他款项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长期应收款
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原因如下:
(三)长期资产减值
1、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2、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3、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3-016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或“公司”“深天马”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工业”指“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马显示科技”指“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现对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与航空工业及下属企业、天马显示科技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0,000万元。
2023年3月13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汤海燕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梁新清先生、张建华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为: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以下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 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以下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
2、法定代表人:谭瑞松
3、注册资本:6,4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5、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航空工业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下转B68版)
本版导读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3-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