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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家装 陷阱 拒绝 诱惑

3·15消费警示:拒绝低价诱惑,慎防家装合同消费陷阱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15 22:26:04 浏览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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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以来,清远12315投诉举报中心在全国12315平台上接收有关房屋装修服务和装修建材的投诉举报共818件。其中,涉及某一家材料公司的投诉举报就多达250件。

消费者主要反映,该公司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虚假宣传,制造“低价陷阱”诱导消费,和消费者签订不公平的家装协议,或忽悠消费者签订与口头承诺不一致的《销售代理合同》,将消费者变成“经营者”,规避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后以合同约定为由,暂停发货要求消费者缴纳各种费用,还存在产品质量差、不予退款等诸多问题,由此产生一系列的消费纠纷或合同纠纷,让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

近年来,家装市场扩张速度极快,在满足消费者家装需求的同时,也因消费者和家装公司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而暗藏着不少“猫腻”,成为消费投诉的多发区。

对此,清远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以下消费警示:首先提前了解家装知识,谨慎选择家装公司。重点关注开业时间、经营资质,是否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是否有行政处罚和被诉等情况,不要轻易相信第三方平台的视频信息推广。对规模较小、开业时间较短、社会信誉差的家装公司要慎重考虑。

其次,理性看待低价促销,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消费者要学会识别家装市场中常见的消费套路,详细了解经营者服务项目和内容,明确相关金额,理性评估价格是否合理。还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要签订代理合同。

《家装合同》和《销售代理合同》两者的性质、承担的责任、维权的途径存在本质不同。《销售代理合同》是购买商品或建材用于经营销售的商业合同,一般只能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商家用低价诱导消费者签订《销售代理合同》,将消费者变成合作代理方,规避了法律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事后,又以各种理由要求消费者增加费用,更是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消费者要谨防家装合同消费陷阱,不要签订代理合同,同时,要仔细阅读,弄懂合同条款后再签字。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以及所购的装修材料或者装修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服务标准、优惠条件和有效期限等事项。对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应及时质疑并和商家协商修改。

此外,妥善留存消费凭证,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尽量留有家装公司的宣传资料和与其销售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现场影像等资料,以备维权之用。若遭遇《销售代理合同》类纠纷,可向属地消协组织咨询了解维权方法。若遭遇装修方面的消费纠纷,可与商家先行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向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有关消协组织进行投诉维权。

【记者】黄剑琴

【作者】 黄剑琴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