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王忠才通讯员刘云刚
为认真贯彻落实《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及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提高群众依法养犬的法律意识,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环境,4月9日,邹平市公安局召开集中整治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市养犬管理工作。
明确工作重点。依法查处养犬不登记挂牌行为,依法查处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和单位养犬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携犬户外活动不按《办法》规定束犬链(绳)行为、大型犬不戴嘴套(笼)行为,依法查处携犬外出不及时清除犬粪、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等不文明溜犬行为,收容无主犬只、流浪犬只,督促犬只定期年审。
组织联合行动。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制度,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在关键时间节点、关键地域,开展巡查执法,确保整治打击效果。4月10日上午,治安大队组织城区派出所、特巡警、城市综合执法局30人、警车10辆,分为黛溪、黄山、开发区三个片区集中开展行动,到城市广场、黛溪河风景区、黄山广场进行劝导,共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下达限期办理通知书18份,纠正不栓绳行为10起,检查犬只50余只,并告知到期年审。
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小区、城中村、社区人员出入口位置,发放明白纸、张贴办法通告、悬挂标语口号等方式,面对面开展宣传,普及文明养犬常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形式,全方位、分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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