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现代人的感情之所以进入了快餐时代,原因就在于以前的人们东西坏了想着修补,而现在的人却只想着进行更换。所以以前的人能走到金婚,而现在的“闪婚”却连几年都难以走下去。
“换”的确是现代人常有的思维,但是在感情中,人们想的往往是“更换”而不是“交换”,朋友之间将自己的伴侣像置换物品一样进行交换是很奇怪的事情,但是在江苏沐阳,有一对双胞胎姐妹却真的交换了丈夫,荒唐之后,引发了一桩伦理纠纷。
小芳和小菲两人是一对双胞胎姐妹,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她们俩就是村子里很受别人瞩目的存在,随着慢慢长大,别人对她们俩的赞美之词越来越多,因为她们实在是长得漂亮,两个人都长得十分水灵,见到长辈都会问好。
那时候大家都在猜不知道这样一对姐妹花最后会花落谁家,她们姐妹俩也一直都对爱情十分向往,没想到两人都对自己的爱情并不满意。
小芳和小菲虽然是姐妹,但是两人的性格差异很大,小芳作为姐姐脾气温柔,小菲则性格火爆,很多时候小菲反而是保护姐姐的那一个人,这样的性格导致他们俩在选择伴侣的时候也有了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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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温婉温柔,所以喜欢的也是温柔的人,与陈某结婚的主要原因就是喜欢他的处事不惊以及对什么都心态平和,他们俩刚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共同语言有很多,看待事情的方式也一样,但是实际上陈某并不如她所想的一样。
他不仅性格温温吞吞,做事情也是不紧不慢,而小芳看上去和他一样,实际上却是个急性子,特别是在关于孩子的事情上,她总是忍不住对陈某发脾气,认为他对孩子一点都不上心,所以两人经常吵架。
而小芳虽然看上去脾气火爆,但是对处理很多事情的态度却又和陈某不谋而合,都认为急也没用,还认为对孩子不应该管得太多和太细,所以每次她去姐姐家里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间帮陈某说话。
对陈某来说,和妻子吵架的时候有人愿意帮自己,这个人简直就是救星,所以对自己的小姨子充满了感激之情,时间一久,他甚至觉得小菲才是自己的灵魂伴侣,与自己十分契合。
小菲的丈夫与陈某刚好相反,他的性格火爆,是个急性子,一开始与小菲在一起也是以为两人都是这样所以很合适,结果相处之后又发现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她也渐渐觉得姐夫才是自己的“知心人”。
于是两人就这样背着小芳互有好感,后来还是捅破了窗户纸,而他们俩的关系最终也没有瞒过小芳,自知理亏的小菲最后和姐夫一合计便私奔了,留下小芳和小菲的丈夫在家里相对无言。
不过这对姐妹各自的婚姻本来也已经出现了很多问题,所以分开之后倒也过得安生,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小芳与妹夫也生活在了一起,这对姐妹在生活上已经完全将装夫互换了。
既然事情到了这个局面,2013年,小菲和陈某两人都回家把婚离了,小菲与陈某两人又领取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夫妻,小芳与以前的妹夫也领取了结婚证,两姐妹的婚姻就此真正成为了一桩荒唐剧。
从生活角度来看,这四人之间的情感实在是令人觉得匪夷所思,从法律角度来看,则是陈某和小菲二人先没有履行夫妻忠实义务,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踏实以维护婚姻关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夫妻忠实义务是保护被侵权者的利益,夫妻必须都爱情专一、感情忠诚、互相忠实于对方。
而他们俩在一开始就僭越了关系,苟合在一起,背叛了各自的家庭,所以最后才闹得各自离婚。而更加荒唐的事情则是小芳居然也跟小菲的丈夫在一起了,不过这倒是避免了两家进行纷争,至少最后在对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他们四人达成了一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小芳和小菲两人都是自愿离婚,并且因为本来就是姐妹,彼此的丈夫又是这样一层关系,她们对财产倒也没有太多的争执,她们的孩子还是由各自抚养,陈某继续抚养他和小芳的孩子,这两项事情很快处理完成,四人的婚姻掉了头之后又开始向前继续了。
但是小芳和小菲这对姐妹的情谊不可能不发生变化,四人的婚姻最终能否长久也是未知数。
如果他们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最后的结果就是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婚姻中的任一方都可以提出诉讼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本来是自己的“姨父”,结果变成了自己的“后爸”,这样的故事实在是太过戏剧性,他们几人只为了一时痛快将婚姻互换,却没有想过孩子要在怎样的眼光中成长,没有想过孩子可能受到怎样的非议,但愿这种荒唐的闹剧,尽量不要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