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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临近婚期涉嫌醉驾,当场痛哭。晋城城区、泽州、高平、陵川现场查处酒驾63人。
2023年2月11日,云南文山。富宁交警大队开展酒驾夜查,查获酒后开车的男子岳某,其呼气检测值达到130mg/100ml,涉嫌醉驾。得知醉驾涉嫌刑事犯罪,岳某当场痛哭:“我婚都结不成了呀……”
原来,岳某近期正准备结婚,若证实醉驾,婚礼很可能会受到影响。民警耐心安抚其情绪,警示他婚礼将近更应当遵守法规,避免因酒驾醉驾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也提醒他吸取教训,以后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后经血检,岳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91.81mg/100ml,确属醉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非要被查才后悔痛哭,
不如沾酒后绝不碰车!
晋城公安交警
对待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始终坚持
“零容忍、全覆盖、重处罚”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我们的心愿
晋城公安交警始终坚持
酒驾不息,严查不止!
展开全文
上周末
现场共查处酒驾63起
其中
饮酒驾驶47 起
醉酒驾驶16起
现对上周末
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驾驶人进行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01
2023年2月26日晚,晋城公安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景西路某路段开展酒驾查处过程中,发现一辆小型汽车行迹可疑, 对该车驾驶人刘某林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为105mg/100 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02
2023年2月25日晚,吉某阳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五羊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泽州县南村镇某路段时,被泽州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检测结果为7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吉某阳于 2020年8月1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晋城公安交警四大队查获并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01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02
酒
驾
饮酒驾驶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请不要轻视酒驾被查获后的后果
俗话说“一旦入刑毁三代”
莫要踩上法律红线后才知道后悔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不只是口号,更是铁律
酒后还想开车的驾驶人
这不仅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酒后禁驾,不是儿戏
晋城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
酒驾醉驾严查严处行动!
晋城关注民生群
来源 | 晋城交警
编辑 | 晋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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