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则“60岁中通快递分拣工凌晨在岗位猝死”的消息冲上热搜,引发众多关注。
据此前报道,死者家属称,中通方面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额外给丧葬费和人道主义费用,但不认可属于因工死亡。
浙江宁波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60岁以上人群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退休不属于劳动者,参加商业保险的按商业保险赔偿;另一种是没有养老金,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的人群需要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是,将按照正常流程赔偿。 (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
据澎湃新闻今晚最新报道, 宁波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午有关部门在一起,已经处理,家属和中通公司达成协议。中通公司表示, 对于网点员工的意外离世深感痛心,已就善后事宜和家属达成一致。
黄河时评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对于人社局给出的“60周岁不属于劳动者”说法,多数网友表示难以接受。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而渐进式延迟退休已箭在弦上,对于90后、00后来说,60岁依然在岗几乎完全可以预期。新闻中这位分拣工凌晨猝死在工作岗位上,本身就足以刺痛人心,产生很强的代入效应。人社局的这一说法有悖于公众朴素的认知,引发舆论反弹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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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真正该引起担忧和思考的,正是人社局这个虽有欠严谨却十分现实的解释。
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再就业者已丧失了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身份,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绝非仅一字之差,在劳务合同框架下,企业没有义务为劳务提供者缴纳五险一金,因而也就没有了工伤保险托底。
新闻中这位猝死的分拣工无疑令人惋惜,但对于超60岁人员再就业期间的法律保护和政策盲区,却值得引起更多关注。
2021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以及“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 。既然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那么对银发劳动者的权益和保障必须要跟上,不能让类似纷争一再寒了人心。
(新黄河客户端评论员郑楚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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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新黄河客户端
▌编辑:邵猛 校对:汤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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