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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 大案 疑似 某某 欺负

东莞大案之前,殷某某疑似被打被欺负,但这是以暴制暴的理由吗?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14 04:52:05 浏览3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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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生在广东省东莞市的血案,让人震惊。犯罪嫌疑人殷某某(男,38岁,无业),因向曾某某讨要说法,期间使用刀具将曾某某捅死。曾某某的随行人员张某、魏某某上前劝阻时亦被捅死。

案件发生后,凶犯行凶的原因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同情。据说,犯罪嫌疑人殷某某为贵州农村人,是被黑中介以“每小时19元”骗进工厂的。殷某某来到工厂工作不久后,发现时薪被工厂压得非常低,每小时只有区区9元,于是,干了三个月后不干了。然而,在讨要4000元工资时,居然还被主管扣了不少钱,这让他走上了杀戮之路。

另外,犯罪嫌疑人殷某某没有伤及无辜,放了旁边的白衣女子,也得到了不少网民的称赞。被殷某某捅死的3个人,一个为人事主管(曾某某),一个是招聘人员、另一个是人才中介机构的,似手都和殷某某的被骗,工资被扣有牵连。行凶的过程中,有一位白衣女子,拼命保护倒地的一个人,殷某某并没有杀红了眼,并没有滥杀无辜放过了她。

除了以上,近日又传出血案发生之前,殷某某讨要工资时曾被曾某某殴打。流出的监控画面显示,殷某某似乎拿着一叠资料去工厂的办公区域找曾某某讨要工资。但后来两人好像发生了矛盾厮扯在一起,曾某某仗着人多势众,好像把殷某某压在地上殴打。

这个监控视频画面出来以后,又引起了许多网友的一番同情,认为殷某某是受欺负被打在前,愤怒杀人在后,在量罪时应该酌情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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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即便是殷某某受欺负被打在前,也不是值得同情,值得减罪的理由。再怎么说,就算曾某某等人有错在先,但也错不至死。以暴制暴,不仅解决不了问题,也违反法律。以暴制暴酿发血案,杀了人,不但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害了亲人,害了家庭。

事实上,解决被黑中介骗的问题,解决工资纠纷,解决被欺负的问题,完全可以走正常的途径,比如到公安部门报案,到劳动部门投诉,到工会寻求支持,为何就要走以暴制暴这一条不归路呢?

从中也不难看出犯罪嫌疑人殷某某是一个鲁莽的人,是一个没有法律意识的人,是一个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人。近些年来,暴力讨薪,和用违法手段讨薪的事件之所以层出不穷,也在于这个原因。

所以,东莞这起血案,对相关方面带来的检讨就是:要加快贫穷落后地区的法律普及,让所有的打工人都知道维护正当权益的途径,都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此,像殷某某这样一怒杀三人的悲剧,或许就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