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成为网络施暴者的悬顶之剑。对于能找到始作俑者的网络暴力,要从源头查处;对于有“网络水军”参与,进行引流、利益输送的,要严厉打击“网络水军”上下游产业链;网络“大V”跟风转发的,也需要承担比普通公民更大一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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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办理的 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 是打击网络暴力的标杆性案件,对此类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网络暴力最令人担忧的是,其伤害是由许多人“你一言我一语”造成的,就像“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但很难对其中的“一片雪花”追责。在办理网络暴力案件时,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检察机关也要加强对网络暴力的治理,特别是在涉及公共利益的自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可以主动作为,依法行使公诉权。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徐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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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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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高校工作人员,身边最常见也最痛心的就是大学生甚至研究生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需要凝聚多方力量,综合使用多种手段,包括加强多部门协作、加大执法司法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加强国际合作等等。
建议加强公安、检察、通信管理、金融监管等部门的通力协作,共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协同推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环境;可以通过建立反诈平台、增强通信技术安全等方式加强技术防范,从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农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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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有一个真实案例:小孩子只有八九岁,拿着大人的手机玩,在网上给别人打赏,结果被骗走了好几万元……很多青少年被骗后,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
建议检察机关在普法时,要多走进校园,用身边的案例来教育孩子,提高孩子的反诈防诈意识,在增强他们自我保护能力的同时,也让家长、老师提高防范意识,从而在全社会更广层面营造安全网络氛围。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第一小学教师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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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并注重以鲜活的案例加强释法说理,做好普法宣传。建议检察机关一方面要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区分案件的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程度,分层分类依法办理;另一方面要坚持广泛宣传和精准宣传相结合,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从源头上增强群众识诈防诈的“免疫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分局局长马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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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的飞速发展给未成年人生活带来便利,同时,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暴力、网络诈骗、“隔空猥亵”等新情况也不容忽视。希望检察机关加强与媒体等有关单位的协作,采用情景剧、布偶戏、歌曲、动漫等当下未成年人喜爱的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领域话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与教育等部门联合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系列教程,让法治教育红利惠及更多未成年人。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广播电视台编剧吕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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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襄阳市环卫管理处襄城公厕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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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正义网
终审:李佳
二审:任世群
初审:郭知青
编辑:蔡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