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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凌晨3时许,广西贵港市桂平市白沙镇一鞋店起火,事故造成一家四口4人死亡。当地有关部门表示,经过初步调查,火灾系电动车充电自燃导致。
1月3日晚,多名周边居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1月3日凌晨3时确实有发生火灾,火灾造成4人死亡。一段视频显示,一栋楼房被火焰吞没,并伴有滚滚浓烟。另一段视频显示,起火建筑处火已经被扑灭,周围墙壁全部熏黑,楼房部分垮塌。
陆先生的家离起火的鞋店约30米,他表示,事发时他当时已休息,突然听见好几声爆炸声,震得玻璃窗都在摇晃。他打开窗,就看到鞋店起火,爆炸声可能是火烧到煤气罐等东西所致。陆先生介绍,起火楼房为自建楼房,一楼是鞋店,楼上住着店主陈先生一家人。他赶过去时,火已经很大,浓烟滚滚,包括他在内的许多街坊邻居纷纷拿着桶等工具去装水救火,但由于火太大,居民根本无法扑灭。“此后消防员来到现场灭火,我们就回去了。”陆先生表示,死者是陈先生夫妻和两个孩子,“大家平时都认识,他们一家都是很随和的人。”
类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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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3日凌晨,广东潮州市枫溪区詹厝村一电动自行车维修门店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
经视频分析、询问走访、现场勘验,初步认定火灾原因为:维修店经营者张某某在店门口内侧给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充电过程中,锂电池发生热失控起火,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当事人在充电的时候,充的时间太长,大概五个多小时,这又是一块老旧的电池,最后充出了问题,起火了。最终导致3人死亡
广东梅州梅县区某店铺一楼充电的电动车突发爆燃,监控显示,短短2分钟内电动车连环爆炸15次。
浓烟充斥店铺,随后店主使用灭火器灭火,不料电动车再次燃爆,火花碎片喷出店外。消防人员到场后用时一小时将火势控制。
电动车爆炸视频集锦
这件事,千万别再干了!
⬆2021年5月,安徽合肥,非标电池在电梯内自燃
⬆2020年5月,上海静安,电瓶充电过程中爆燃
⬆2020年4月,上海杨浦,电瓶入户充电酿大祸
事故案例:5月10日晚上,四川省成华区一小区电梯内发生电动车起火事件,造成5人受伤,里面还包括一名婴儿。
从网传监控视频中看到:一电梯内有五人,一男子扶着一辆电瓶车,电梯关门瞬间,电瓶车起火,电梯内被火光浓烟包裹。
电瓶车推进电梯后起火,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2020年8月8日晚上11 点半,广西南宁某小区,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进了电梯,电梯门刚刚关上,突然车尾下面开始冒烟,之后火着了起来,从电动自行车开始冒烟,到整个电梯厢被浓烟包裹,前后仅仅用了4秒。
由于当时电梯已经启动,该女子最终将车辆拉出至6楼走廊。万幸的是走廊上的喷淋灭火装置迅速启动,物业人员也迅速赶来将火控制并报警,该起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电动车入楼最高可罚10000元!
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猛于虎。尽管在各部门持续的宣传下,在住宅内及楼道处,为电动车充电的情况大大减少,但从数据统计来看,仍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规定》提出:“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一分钟学会灭火器的使用
员工宿舍用电及电瓶车安全
来源:极目新闻、网络、菏泽新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