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一直是黑恶势力觊觎的赚钱行业之一,在黑恶势力从事行业中排名靠前,仅次于开赌场。很多黑恶势力挂羊头卖狗肉,以开娱乐场为名,实则干一些不可言说的非法勾当,不仅压榨员工,还欺压同行,甚至带坏社会风气,这样的黑恶势力一定要趁早打掉,否则遗患无穷。
8月13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对日前审理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首犯邹某斌获刑十四年,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并处罚金,骨干成员燕某获刑十三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并处罚金。其他成员分别被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8万至5万不等罚金。
据检方指控邹某斌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罪名真是五花八门,让人大开眼界。邹某斌涉及的罪名有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组织淫秽表演罪,最终数罪并罚,被判重刑。
邹某斌是从2016年8月起,开始涉猎娱乐生意,当时他与赵某、赵某某、邓某飞等人共同出资在南昌市红谷滩区经营一家KTV,邹某斌任董事长,燕某担任总经理并同时在邹某斌名下占有股份,负责日常管理。
名为KTV,实际上是个色情场所,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邹某斌和燕某在经营期间,雇佣年轻女性为有偿陪侍人员,为客人提供陪酒赔偿等服务,最后还增加了一些色情表演的内容,一时之间,生意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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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树大招风,利高遭嫉。邹某斌很快遭到同行的妒忌,为争抢客源,另一KTV召集人员到邹某斌的KTV大厅进行打砸滋扰,双方因此发生冲突。邹某斌在接到燕某电话汇报后,并没有报警,而是从南昌市高新区一酒吧纠集保安人员万某等多人来到滋事KTV进行报复。
邹某斌等人到达该KTV后,将其总经理魏某基拉出后门进行殴打,并对该KTV其他在场工作人员进行殴打,期间,燕某、黄某等人也先后到场参与斗殴,此事在当地引起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公众生活。
据检方指控,邹某斌在经营KTV期间,伙同燕某、黄某等人,在行业内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并组织妇女进行淫秽表演、卖淫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以邹某斌、燕某为纠集者,以黄某丽、胡某、黄某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审理后认为,邹某斌、燕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长期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或雇佣女性进行非法勾当,并在行业内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检方指控罪名成立。邹某斌、燕某系首要分子,依法对全部犯罪活动承担刑事责任。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无论怎样嚣张跋扈,逞凶耍狠,独霸一方,在法律面前都是虚张声势而已,只有遵纪守法,利用合法手段获取钱财,才能行的端走得正。多行不义必自毙,任何企图与法律作对,试图与人民为敌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概莫能外。
奉劝那些依然躲在阴暗角落的黑恶分子,趁早出来交代自己的罪行,接受人民公正的审判,一切妄图侥幸脱罪的心思都是徒劳,只会在罪恶的道路上越早越远,最终自我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