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赖雅红)近日,漳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漳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拟定6条具体措施,其中,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每套可享最高补贴金额2万元。
实施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对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家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实施购房补贴,由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属地财政部门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芗城区、龙文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承担,下同):一是购房人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新建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二是购房人属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新建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
实施购买二手住房补贴。对在漳州市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在二手住房完成转移登记后,由二手住房属地财政部门对购房人缴纳的地方级交易负担予以全额补贴支持。
支持“卖旧买新”改善住房。二手房卖方出售漳州市二手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其子女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二手房完成转移登记、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后,由新建商品住房属地财政部门给予二手房卖方一次性补贴,具体为:本人、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5000元;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1万元。
实施人才购房补贴。在漳州市就业且在漳州已缴交社保满6个月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还可按以下标准享受学历(职称)购房补贴(只享受其中一种,就高不重复):一是双一流大学(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本科学历补贴1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5万元/套;其他大学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大专及本科学历补贴0.5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万元/套;二是中级职称补贴1万元/套,副高级职称补贴2万元/套,正高级职称补贴3万元/套。
另外,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购买的车位、车库可向社会公开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