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热爱,所以愿意从头开始,也因为热爱,所以坚持奔跑不息。”黄洁梅说。
2008年进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黄洁梅,在八年的综合文字工作中八次荣获省市“优秀信息员”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早已是全院知名的“笔杆子”。
2016年,司法改革浪潮席卷而来,她选择从“零”开始,怀揣公诉梦想投身办案一线。在新岗位上,她如同海绵一样充实自己,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先后荣获第八届广东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十佳公诉人”称号、第八届广州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十佳公诉人”称号、广州市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团体一等奖,还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第三批全省检察机关业务尖子。2022年11月,她又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第十届广东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十佳公诉人”称号。
黄洁梅坚信检察官的责任不仅仅在办案本身。为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她参与最高检理论研究一般课题《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举证质证方式改革》并顺利结题,制订《广州市检察机关庭审实质化工作指引》和核心指标,多篇调研文章在《中国检察官》《法治论坛》等期刊发表。
“检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薪火相传。”感恩于优秀领导和前辈的“传帮带”,黄洁梅积极总结办案经验,以兼职检察教师的身份介绍广州检察机关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实践与探索。她曾担任最高检第十一批西部巡讲团讲师,奔赴9个检察院为当地检察干警提供理论指导和实务借鉴;研发的两门课程分别获评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微课程一等奖、三等奖,《扫黑除恶政策把握和法律适用》被评为第六批全省检察机关精品课程。
“司法办案既要‘治罪’,也要‘治理’。”回望办案历程,黄洁梅感悟良多,“如何严惩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如何感化教育被告人、传递司法善意,如何通过法律的制裁还被害人以公道、给世人以警醒,这是我们在法庭内外常常思考的命题,也是每一位检察官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