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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市住建局发布
关于推广定向定价
商品房安置模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据悉,为破解回购型安商房确权、办证等诸多难点问题,打通确权、办证等关键环节,促进安置市场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泉州市实际,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关于推广定向定价商品房安置模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指出,定向定价商品房安置模式是将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以货币补偿的方式量化,配套建设对接商品房,定价面向被征收人销售的安置方式。选房房源按整幢整梯提供。原则上,定向定价商品房应于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组织选房。定向定价商品房购房采用网签方式。被征收人购买定向定价商品房,不受商品房限购政策限制。统管区安置剩余房源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调度,可用于统筹调剂安置、上市交易或转作保障性用房、人才房。
2月20日,泉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的通知》,其中2022年工作情况指出,“在西郊片区成功试点定向定价商品房安置模式,在东海莲垵片区试点房票制度”;2023年工作思路提出,“提升房屋征收工作水平。全市推行定向定价商品房安置模式。在东海后渚莲垵片区试点房票制度,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安置需求;总结提升试点经验,优化完善房票制度并全市推广。”
定向定价商品房安置、“房票”安置模式,不仅能够满足多样化的安置需求,解决安置难题,同时有助于增加市场需求,加快商品房去化,实现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市场联动,为房地产销售注入一剂“强心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