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挂出,关于《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特级人才和A类人才,以上统称为“I类人才”,将《惠州市高层次人オ分类目录》认定的B类人オ、C类人才以及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以上统称为“Ⅱ类人才”。
I类人才可享受的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与原试行办法中的“高级人才”一致,Ⅱ类人才可享受的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与原试行办法中的“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一致。
惠州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解释,此举为让更多的缴存职工可以享受到人才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人才落户惠州,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经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审定,将《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所有的人才类型囊括进可享受我市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范畴。
特级人才和A类人才,以上统称为I类人才
B类人オ、C类人才以及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为Ⅱ类人才
此前,惠州市委人才办印发了《惠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试行)》(惠委人才办(2022)2号)将高层次人才划分为特级人才、A类人才、B类人オ以及c类人才四大类。
此次公积金的优惠政策实人才政策实施办法(试行)》补充通知称,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和对象为:(一)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广东省、惠州市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上统称为高级人才。(二)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调整为“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和对象为:(一)《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特级人才和A类人才,以上统称为I类人才。(二)《惠州市高层次人オ分类目录》认定的B类人オ、C类人才以及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以上统称为Ⅱ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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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人才可享受的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与原试行办法中的“高级人才”一致,Ⅱ类人才可享受的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与原试行办法中的“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一致。与此同时,还将惠州市认定的特级人オ、A类人オ、B类人オ、C类人オ在申请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时,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优粤惠才卡”,不再要求提供惠州市委人才办的认定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目录》外的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仍需要按照《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操作细则(试行)》提供所需材料。
I类人才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Ⅱ类人才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按照这一次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新规定,把特级人才和A类人才,以上统称为I类人才。贷款额度不受缴存余额限制。
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并已在惠州市开户缴存且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高级人才,购买自住住房时,贷款额度不按照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足额申请高级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I类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惠州市高层次人オ分类目录》认定的B类人オ、C类人才以及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以上统称为Ⅱ类人才”,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其他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购买二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采写 南都记者 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