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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横店影视城、燃气公司、污水处理、文荣医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赣州东磁稀土、农副产品批发、横店商品贸易、联宜电机、英洛华进出口、新纳陶瓷、东横建筑、三禾水电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康复器材、东阳东磁稀土系兄弟公司的孙公司;东磁户田系兄弟公司的合营企业。上述企业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均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横店热电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依据
(1)生产用水的交易价格的确定为:参照东阳市物价部门公布的自来水价格。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东阳市物价部门价格调整而导致用水价格发生变化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签订水价格补充协议。
(2)燃气价格根据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的价格执行。
(3)工程建设委托东横建设通过对外招标方式进行,在综合考虑施工方的资质、能力和价格优惠等方面后确定中标方。
(4)公司销售产品价格与对非关联方客户销售价格一致。
(5)公司采购产品、产品加工、水电安装承包、租赁等价格均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进行。
2、交易价格
根据不同的交易类别,进行不同的定价,自来水、天然气以官方定价为基准,其他产品买卖以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确认,工程建设通过招投标确认交易价格。
3、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
交易双方在预计金额内,根据实际发生分次确定数量并签署协议。
4、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货款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2、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且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2023年1月1日一2023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横店控股是一家中国特大型民营企业,产业涉及电气电子、医药健康、影视文化、新型综合服务等,其下辖子公司和孙公司众多。因此,在双方互利和资源共享的前提下,公司与关联方必然会发生一些关联交易。此次发生的交易必要性如下:
1、公司与东阳东磁稀土之间的产品加工、采购、销售、租赁及餐饮服务等,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2、公司与横店热电之间进行的电力、蒸气等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3、公司与自来水公司之间进行供水交易,用于公司生产及生活用水。
4、公司与农副产品批发之间的商品采购、餐饮服务等,系公司东磁大厦、食堂经营所需。
5、公司与横店商品贸易之间的原材料、设备采购等,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6、公司与东磁户田之间的销售、采购、餐饮服务等,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7、公司与赣州东磁稀土之间的产品加工、采购、销售及租赁等,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8、公司与横店影视城之间的购买门票交易,系公司接待客人到景点观赏所需。
9、公司向燃气公司采购燃气,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0、公司与康复器材之间的产品销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1、公司与英洛华进出口之间的产品销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2、公司与联宜电机之间的产品销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3、公司与新纳陶瓷之间的产品销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4、公司与污水处理之间污水处理业务,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5、公司与文荣医院之间的业务往来,系公司员工体检服务所需。
16、公司与东横建筑之间的工程建设承包交易,系公司加大基础建设所需。
17、公司与三禾水电之间的水电安装业务,系公司水电工程安装所需。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中自来水、天然气以政府定价为基准,其他交易按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燃气公司的年度交易预计金额较大,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与东阳东磁稀土的年度交易预计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与东横建筑的年度交易预计金额较大,系公司投资项目新增厂房建设和零星工程投资所需。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实施产品销售、产品采购、产品加工、餐饮服务、门票购买、租赁等交易能够保证公司良好地销售与供应渠道及配套服务,为双方正常的商业往来,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且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已形成多年业务往来,合作期间效率较高,有利双方的沟通接洽和资源共享。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事前就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于会前收到了公司提交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材料,并对公司历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必要的沟通,亦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分析了其与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2、公司拟审议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各类金额占其同类业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各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且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因此,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交易定价原则为按政府定价或市场价格为基准,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3-020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同时点的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公司将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以不超过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期货”或“关联方”)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横华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横华国际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等)的理财产品,该3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南华期货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和关联监事厉国平均回避了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旭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00023242A
住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二层、三层
成立日期:1996-05-28
注册资本:5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股权结构:横店控股直接持有南华期货69.68%股份。
南华期货发展状况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南华期货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批全面结算会员单位,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全权会员单位,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参与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单位。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关系:南华期货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固定收益类资产、银行存款、货币资产以及其他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等。理财产品主要选择风险较小、固定收益型或现金管理工具类的为主,同时公司资金部和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和操作,并定期汇报。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六)合同签署
公司会在实际发生理财产品购买前,及时与关联方签署购买理财产品相关合同,合同内容包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管理费的支付标准和确定依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四、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3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87%。该事项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负责购买理财产品的运作和管理。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虽然公司会尽量选择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购买理财产品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能及时跟进理财产品的运营情况,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购买理财产品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理财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的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公司资金部和财务部具体负责理财工作,配备专人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已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3年3月9日,公司持有南华期货理财产品本金金额为2,076万欧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就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事项通知了我们,我们于会前收到了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相关材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亦对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分析了其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2、南华期货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批全面结算会员单位,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全权会员单位,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参与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单位。南华期货及其下属子公司均配有较强的团队,在投资方面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历年经营业绩位于行业前列。
3、公司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购买南华期货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理财产品,有利用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产回报率。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作为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购买理财产品能适当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已制订《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且公司能有效执行投资理财流程、资金管理和风险管控。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3-021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2023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33,5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13,5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使用。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江苏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的新增额度2亿元均为原有在使用额度的展续。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涉及的新增额度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指融资类担保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此类担保有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
本次被担保人中四川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DMEGC Renewable Energy B.V.、DMEGC JAPAN CORPORATION LIMITED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四川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产6GW TOPCon电池项目的建设主体,连云港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产5GW高效组件的建设主体,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振动器件和射频器件产业的投资主体,另外两家境外公司均为对外贸易主体。另外,江苏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是公司光伏组件的主要生产企业。公司充分了解并能掌控上述被担保人的经营决策、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和现金流向,并将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分批融资,能助力其经营向好,增强其偿债能力。
江苏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泗洪开源投资有限公司,因其持股比例仅为10%,且不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故其不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综上,我们认为,此次为五家全资子公司和一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此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已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其目前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有利于促进项目的开展。同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该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3,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23%。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4,755.26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9%。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附件: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续表:
单位:万元
注:四川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连云港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设立子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3-022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4月1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任海亮先生、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详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2、未发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任海亮、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任海亮:男,1976年12月生,中国籍,在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公司进出口部门总经理、公司太阳能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其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的情况: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四川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等。其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公司2,090,000股份,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623,143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徐文财:男,1966年1月生,中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注册会计师。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曾任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系副主任。其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的情况: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胡天高:男,1965年9月生,中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曾任东阳中国银行副行长。其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的情况: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商银行董事、浙江新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厉宝平:男,中国籍,1964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曾任浙江省东阳市第八建筑公司副总经理,横店集团得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助理、总裁工作室副主任、人才劳资委副主任、投资监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其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的情况: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3-023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4月1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吕岩女士、杨柳勇先生、贾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详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2、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吕岩、杨柳勇、贾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吕岩:女,1971年6月生,中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教师、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办公室主任,曾任江南-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会计。其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的情况:上海幻维数码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杨柳勇:男,1964年3月生,中国籍,管理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融资租赁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资本与企业发展研究会会长、浙江现代数字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曾任浙江大学(原浙农大)经济贸易学院助教、讲师、金融系副主任、副教授、金融与投资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教授、金融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其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的情况: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贾锐:男,1974年9月生,中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研究员(三级)、中国科学院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特聘咨询专家、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北京市委第十三届科委副主任。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独立董事。其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3-024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情况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4月1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提名厉国平先生、葛向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详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均不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本次监事会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厉国平:男,1973年1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法纪总监、审计总监;曾任东阳市公安局李宅派出所民警、东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东阳公安局横店派出所副所长、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其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监事的情况: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新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葛向全:男,1974年4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会计)硕士、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与资本管理中心总监;曾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其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监事的情况: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3-025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税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无需调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比较报告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3-026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9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西环路233号东磁光伏园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案5-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此外,关联股东在审议提案7时需回避表决。
3、提案10、11、12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监事2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自2023年3月23日15:00交易结束开始,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以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233号东磁大厦九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雪萍 徐倩
联系电话:0579一86551999
传真:0579一86555328
邮编:322118
电子邮箱:xuqian@dmegc.com.cn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6
2、投票简称:“东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
(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 (委托人)现持有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26,712,074股)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下转B43版)
本版导读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