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巢“引雁归” 留智“惠岩城”
昨日,龙岩市委人才办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实施“岩籍优秀青年人才回引专项行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岩籍优秀青年回引专项行动”)回答群众关心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实施“岩籍优秀青年人才回引专项行动”?
答:实施“岩籍优秀青年人才回引专项行动”,是为了吸引更多岩籍优秀人才回乡创业就业,为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智慧和力量。
问:“岩籍优秀青年人才回引专项行动”的回引对象有哪些?
答:新回引且近五年内毕业的、经教育部认证的,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均位于前200名大学的国(境)外大学岩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其他国(境)外大学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岩籍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返乡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岩籍高校毕业生。
问:“岩籍优秀青年人才回引专项行动”有哪些激励机制?
答:建立了“回引家庭奖励”和“交通住宿补贴”激励机制:
回引家庭奖励:对新回引的“岩籍优秀青年人才”,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其祖父母(或父母)家庭奖励,享受期5年。
交通住宿补贴: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3年内(以毕业证书日期起始计算)、未在岩就业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到新罗区及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合作区进行求职、创业、见习的,有住宿需求的,按住宿费每人每日最高100元(不足100元按实补贴)、交通费每人每日20元,最长不超过15日的标准进行补贴,具体补贴天数以住宿费计算天数为准(每人仅限享受1次)。
问:如何为回引的“岩籍优秀青年人才”提供岗位?
答:一是加大岗位供给力度。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可放宽到本科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岩籍人才,以及行业、岗位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县级以下事业单位每年从年度招聘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岗位,面向岩籍人员(或生源)招聘。
二是深化实施“扬帆计划”。以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型非公企业、辖区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重点,每年为岩籍大学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不少于500个,并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或劳动报酬。
三是全面推行支企服务专员制度。围绕龙岩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设置岗位,每年从高校优秀毕业生中招募一批支企服务专员,定点服务辖区企业,每批服务期限为2年。支企服务专员参照“三支一扶”人员标准管理,发放生活补贴,办理社保。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国有企业定向公开招聘、向民营企业择优推荐、设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门岗位”等安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