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回溯过去,着眼未来。盘点内蒙古法院这5年来的历程,他们踔厉奋发,奋楫争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服务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深耕细作,精益求精,为保障内蒙古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执行难”是所有法院的一大痛点,也是百姓打官司的一个难点,被称作公平正义道路上的“最后一公里”,在百姓眼中,打官司的最难环节是执行难。
党的十九大以来,内蒙古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策,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的部署,着眼执行工作“一性两化”要求,推动执行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建设。五年来,全区法院累计执结案件133.4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926.99亿元。尤其是2022年,内蒙古法院执行质效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执行案件执结率87.04%,同比增长11.39个百分点,全国排名第9位,首次进入了全国第一梯队。
内蒙古法院秉持依法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抓重点、攻难点、强亮点,全力以赴解决“执行难”,切实解决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尾巴案”,攻克了一批多年未执结案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专项行动为“刃”
集中解决“执行难”
2022年8月26日上午,鄂尔多斯市“蒙马奔腾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正式启动。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出动8辆警车,八组执行人员奔赴执行现场,行动当日共执结案件50件,执行到位603.68万元。
这是一次法院根据实际,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的区域性专项行动,对久劝不果,长期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经过法院系统集中研究,通过专项行动的形式坚决打击,使法院执行力度不减、执行声威不退、执行成效不降。
“法院判决早已生效,目前煤炭市场行情上行,你公司经营状况改善,已具备履行能力,如再拒不执行,我们将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2021年10月19日21时,在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法官对一起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被申请人下了“最后通牒”。
当天20时,内蒙古全区法院“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启动。上述这起于当年6月便申请执行的案件,因当时被申请人公司经营状况不佳,仅查封了被申请人部分资产。
在这次集中执行行动中,被申请人于当天22时许,将1040万现金打入法院执行款专户,并用以物抵债的方式偿还剩余的160万元。至此,这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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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启动当日,全区123家法院共出动警力3511人次,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以及恶意隐匿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亮出利刃。在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一起拖欠5年房租且承租人拒不退房的案件彻底执行完毕;在通辽市库伦旗,26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38万余元工资;在包头市,包头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完结一起租赁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集中执行行动要实现打出执行声势、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执行威慑的目标,这是法院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新期待、新要求的具体表现。”这是内蒙古全区法院“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启动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作动员讲话时铿将有力地表态。
五年来,内蒙古法院持续开展专项行动,自治区高院执行局积极组织、踊跃参加最高法院组织的全国法院专项执行行动。在涉党政机关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探索出“一体两翼”执行工作新模式,推动实现“涉府”案件执行工作标本兼治。
2021年,全区法院被纳入任务清单的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扣除有法定中止事由案件执结率100%。每年接续开展全区三级人民法院统一的“草原系列”专项执行行动,其中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19日“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全区法院共出动警力近3.5万人次,执结案件4万余件,执行到位73.24亿元,被评选为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
今年以来,内蒙古法院多项专项行动取得优异成绩。在“凛冬亮剑——涉民生案件执行周”专项行动中,全区法院累计出动干警6027人次,出动警车2045辆次,共执结涉民生案件864件,执行到位9106.95万元,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 “雄鹰‘寅’春”——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全区法院共出动警力24709人次,出动警车10724辆次,执结涉金融案件7134件,执行到位48.24亿元,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与善意文明携手
规范执行行为
法院办理执行案件既要讲法又要讲情,法与情并不悖行。善意文明是执行的常态,而如何常态化的实现执法的善意文明,就要看规章制度。内蒙古高院分别在执行规划、执行立案、执行效率、善意文明执行、执行款物管理、清理执行积案、规范办案、化解执行信访等10多个方面出台规章制度17项。今年以来,在执行立案方面,出台了《关于执行诉讼费用案件审立执衔接工作暂行办法》;在善意文明执行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对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的意见》;在执行规范方面,印发了《关于规范执行工作请示的管理办法》。以高院的制度规范为基础,内蒙古多地法院等充分结合本地执行实际,相继制定了更符合本地实际的设计图,为规范执行提供更加细化的施工图。
2020年,包头市的王某向邻村好友张某借款8万元购买营运车辆,但在生意失败后没有还钱。张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并判决王某偿还本息合计11万元,王某没有按照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归还,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薛名考虑到当事双方的关系,决定上门开展执行工作。在多次耐心劝解和告知其未按前期和解协议履行的不利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王某前往申请执行人张某家中进行执行调解。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有效沟通,两人达成还款意向,签署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体现在执行法官的工作细节之中,越是基层法院越是有意义。作为法官,努力协调达到结案了事,避免造成关系破裂矛盾升级,表面上看耗时费力,但实际上减少了司法成本,增强了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度。
让执行行动与善意文明携手,让执行有力度,有温度。内蒙古法院一直秉承并推行这样的执行理念,严格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始终把执行规范化建设作为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扎紧执行权运行的制度铁笼,构建了执行工作全流程、闭环式的制度体系,为善意文明执行提供制度保障。
解决执行难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了尝试出更有效的方法,内蒙古法院创新性地推出了“执行110”。从2022年开始,内蒙古法院选取了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和开鲁县人民法院作为试点单位,并指导试点法院参照公安机关“110”接处警模式,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实际,探索建立高效集约处置财产线索等紧急和查询、投诉等警情的“执行110”执行机制。
作为“执行110”全国试点法院,内蒙古开鲁县人民法院打通人民群众和法院执行部门之间“最后一厘米”距离,为全区法院建立精准高效的急应变执行机制、提升与人民群众期待相适应的公正规范善意文明执行水平、打造内蒙古法院执行工作品牌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蓝本和宝贵的经验。
构建执行合力
为惩治“拒执”搭建高压网
善意文明执行是常态,重拳严厉打击恶意拒执是雷霆手段。在多项制度维持公开透明执法的同时,内蒙古高院协调多部门形成合力,利用科技手段构建了惩治拒执的“高压网”。
内蒙古法院在近5年来不断推动形成和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于2020年制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全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营造了重视、支持和保障执行工作社会氛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多次出席执行工作会议。2022年协调召开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住建厅就解决执行中遇到重点问题召开执行座谈会。
科技赋能执行工作成为近几年来法院执行的一大亮点。内蒙古高院将自治区不动产管理机构网络接入最高法院查控系统,并与自治区住建厅达成联合出台健全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而且实现了与公安机关系统连接,人口信息、住宿信息、车辆轨迹等信息均能“线上”查控。内蒙古法院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可以进行异地委托、网络查控、督促执行、在线调解、指挥调度等工作,使被执行人无所遁形。
与此同时,内蒙古高院加大联合惩治力度,通过“信用内蒙古”平台将失信名单嵌入执行联动单位工作系统,进行联合惩戒,打击执行“老赖”,共限制消费22592人次,纳入失信名单69305人次。
本着威慑一批、打击一批、教育一批的原则,形成打击拒执的高压态势。五年来,有256名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被判处刑罚。今年以来,各盟市中级人民法院也积极行动,配合专项行动,持续不断为“高压网”输送能量,保障电力充足、高压不减。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牵头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协同开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共执结案件8610件,执行到位金额44.84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案件52件64人。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内蒙古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强化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统筹推进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工作,持续推进全方位深层次执行改革创新,提升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保障内蒙古发展作出新的司法贡献。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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