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陈朝对元采取“两面政策”,是希望以此获得南宋的支持——陈朝虽然对蒙古称臣,但基本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没有让蒙古在境内驻军,也没有让蒙军借道安南以攻宋。在和蒙古“讨价还价”的同时,安南还针对“携手抗蒙”的问题与宋朝进行了频繁的交流。
“同侍二主”的侧重
在宋与陈氏王朝自1230年陈太宗受封安南王至1279年南宋灭亡的四十九年交往中,“双方见于史载有外交往来的年份共23年,互遣使者共约18次,史籍具名使者3人,其中宋使2人(廖扬孙,杨庆成),安南使者1人(陈邦彦),三人均在宋宝祐六年(1258)出使和入使,主要使命是协调宋、陈双方共同应对蒙元威胁”。
宝祐六年(1258)一月,陈朝“遣使通好于宋”。二月,陈太宗主动向南宋汇报派人前往蒙古“阳为乞赎所掳,阴伺彼动止”,以掩饰其出使蒙古的真正企图。
三月,安南向宋发“求兵援”牒,再次通报蒙军有经安南进攻广西的企图,请求派兵援助。四月初,陈朝又向宋廷“借弓炮工匠”以拒蒙军,中旬,派使臣陈邦彦押送蒙古战俘至邕州,到达南宋后,陈邦彦一面“仍欲借工匠”,一面向理宗告急:“若敌寇再至,则望遣兵以援,若奔命来归,则望开关以延”。
下旬,安南献上下两策将之前的请求更加具体化:“上策则乞预调兵马,进屯岩口,次策则恐战守不利,来奔钦州”。岩口是位于安南富令州的一处险要之地,如果敌军突破此地,面临的就是一片坦途,陈朝将无险可守。
可见,陈朝此时为防备蒙古的再次入侵做了三手准备,第一是派出使团积极进行外交斡旋,一旦与蒙元达成贡赐关系,蒙古铁骑再次踏入安南境内的风险将被降到最低,第二是做好武力拒蒙的准备,请求南宋派出援军与陈军一起镇守岩口以抵御蒙军进犯。第三,若战守不利,陈朝君臣便走水路奔赴钦州建立“流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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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准备能看出来,陈朝在“同侍二主”的战略中更为倚靠南宋。对于安南的反复求援,南宋做出了一些实质性的回应。
五月中旬,广南制置大使司以“良弓百、美箭二千”赠安南以答复其“借弓炮工匠”的请求。五月下旬,宋理宗下令“办一项精兵屯于境上,间以骑旅舟师以备应援”以答复其请兵进驻岩口的乞求。六月上旬,李曾伯派人通知陈朝,钦州已经“整舟师、备应援”,若事有不谐可随时前来避难。
宋理宗不愿意将擅长制造弓炮的技术人才赠予安南,只用良弓美箭来坚定陈朝“武力拒蒙”的决心,也没有出兵岩口进行协防,原因很可能就是李曾伯在奏对中提到的:“兵少不足以示威,兵多又苦于无力”。
虽然安南请求南宋派兵进驻的企图没有实现,但从李曾伯在边境上的布置来看,陈朝已经成功获得了一条紧急避难的通道。此外,安南与蒙古的“苟且”,南宋并不是没有察觉。
宝祐六年(1258)六月,宋理宗密令李曾伯关注陈朝动向,“安南顺则援之,背则诛之,却要精察其壮”,八月,理宗夸赞了知邕州刘雄飞预防安南倒戈的“拟作战”计划:“安南附敌即敌,岂容养虎。雄飞两简,忠状可嘉。先发制人,殊为得策”。
从这些谕旨中能够看出南宋也做了两手准备,一方面鞭策安南坚持抗蒙,另一方面则定好计策,若陈朝投敌则先发制人。
“同侍二主”的得失
安南陈朝“同侍二主”的两面政策是在吸取之前失败的经验教训后,逐步调整对外政策形成的,经历了从“联宋拒蒙”到“联宋但不拒蒙”再到“既联宋又联蒙”的过程。在宋、陈、蒙三角关系中,最弱小的陈朝不断调整对宋、蒙的政策,成功构建了与蒙、宋的“二主一臣”关系。
在这一模式中,陈朝不仅获得了南宋的援助,而且将蒙元的下一次入侵向后延迟到了1284年,为自己赢得了近三十年的和平环境。利用这段时间,陈朝努力构建国防,扩充军队,稳定政治和发展生产为后来反元侵略战争的胜利打下了基础。陈朝对宋、蒙矛盾的巧妙利用是“同侍二主”政策成功的关键。
蒙古进军云南是为了配合正面战场开辟第二条战线,其主要战略目标是消灭南宋,即使陈朝坚持敌视蒙元的政策,蒙古也很难等到平定安南以后再在西南方向发动攻势。因而,一个愿意臣服的安南是蒙宪宗乐于见到的,甚至愿意为了和其达成贡赐关系而打破成吉思汗以来的臣服惯例。
于南宋而言,虽然对安南投敌做好了心理准备,但从“兵少不足以示威,兵多又苦于无力”的窘境,能够看出南宋为了西南御蒙防线的稳固,更倾向于通过对陈朝进行拉拢、援助,而使其不彻底倒向蒙古。
也就是说,宋、蒙矛盾的存在是陈朝策略成功的前提,一旦南宋灭亡,安南陈朝“同侍二主”的两面政策就有破产的风险。
蒙元统一中国后,视野便转向南海诸藩,地处中南半岛北部的安南便首当其冲。忽必烈在外交和军事上的高压政策迫使陈朝在屈服和反抗中作出选择,陈氏为了维护专制统治不得不继续调整外交政策,最终树立起了“外柔内刚”的对元理念。
“同侍二主”的落幕
1259年,蒙哥于合川钓鱼山逝世。翌年三月,忽必烈在开平继承大汗之位,建元中统,十二月,派遣礼部官员出使安南,向陈朝官僚士庶宣谕:“凡衣冠典礼风俗百事,一依本国旧例,不须更改。除戒云南等处边将,不得擅兴兵甲,侵略疆场,扰乱人民,卿国官僚士民,各宜安治如故。”
这封诏书里,忽必烈十分“客气”地将安南称之为“卿国”,并且宽容地表示一切与人文风俗、典礼仪式有关的规章制度都遵循陈朝旧例,不需更改,提出的要求仅仅是“不得擅兴兵甲”,这看起来更像是两个平等关系国家间的对话。
显而易见,忽必烈非常殷切的希望两国之间刚建立不久的宗藩关系得到延续。这与当时的局势有关,忽必烈刚刚继位,同为蒙哥之弟的阿里不哥就在和林自立为大蒙古国大汗,南宋又趁机在涟州、涟水一带发动攻势。
此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忽必烈都不得不致力于平定内部反对势力和应付南宋的局部反攻,蒙古此前在西南战线的攻势也随之搁置了下来。
如果陈朝于此时配合宋军在云南广西一带发动进攻,对于忽必烈来讲可真是火上浇油了。陈朝很快就对忽必烈释放的善意作出了相同的回应,太宗在“圣慈宫”大摆宴席亲自款待来自蒙古的使者,又立即派遣官员陈奉公等人“如元通好”。
蒙元的反应则更加直接,册封陈太宗为“安南国王,赐以西锦三、金熟锦六”。可见,只要蒙、宋没有某一方在正面战场上表现出明显优势,陈朝就十分乐于继续维持“同侍二主”的局面。但陈朝在“二主”之间的倾向性愈加明显,向南宋入贡、请封等通常十分主动。
如:“景定二年(1261),贡象二。三年(1262),表乞世袭。”、“咸淳二年(1266)八月甲申,安南国遣使贺(宋度宗)登位,献方物”。风雨飘摇中的南宋朝廷为了维持与安南的友好关系,还特地赏赐黄金、布帛等物“以示嘉奖”。
陈使入蒙却往往是在蒙使催促后才进行。宋景定三年(1262)冬十一月,蒙使马合部等十人向陈朝“问庆贺礼”,一个多月后陈太宗不得不派遣使团携贺礼入蒙,忽必烈特地赐予了“许三年一贡”的优待政策。
然而三年期满,陈朝却没有主动进贡的动静,忽必烈再次遣使进行催促,《大越史记全书》载:“宋咸淳二年(1266)二月,元遣耨剌丁(讷剌丁)来告曰:“吾昔遣使通好,执事迷而不反。我是以有往年之师。帝遣杨安养、武恒如元报聘。”
讷剌丁重提往事显然是在威胁陈朝按时履行“三年一贡”的义务。陈朝对维持与元朝关系突然变得冷漠的原因除了提到的“政治上的惯性”和“文化上的反感”以外,还有陈朝统治者对时局的研判:蒙古内部出现了分裂,南宋的抗元防线似乎坚不可摧,甚至在局部出现了返攻,疲于应对的忽必烈几乎无力再对安南发动新的侵略。
咸淳五年(1269)十二月,三年之期又满,陈朝依然没有主动报聘,蒙古使者笼海牙以“论边事”的名义到达安南进行催促,紧接着陈朝“遣黎陀、丁拱垣如元”。
1271年末,忽必烈取《易经》中“大哉乾元”之义,改国号“大蒙古国”为“大元”,定都大都,并借此机会昭安南国王觐见,陈圣宗以“疾”推辞。翌年,三年贡期又至,元朝使者兀良临安南“问铜柱旧界”。
铜柱是当初东汉伏波将军马援平定交趾后立下的,被认为是汉之极界,具有非凡的政治意义,柱上有铭文:“铜柱折,交趾灭”,因此安南先民“每过其下,以瓦石掷之,遂成丘”。
这个问题引起了陈朝统治者的警觉,因此敷衍回答道:“马援所立铜柱,岁久埋没,泯无踪迹”,不久后“遣童子杜野木如元”。这一时期,宋、元两国正围绕襄阳、樊城展开攻守大战,忽必烈遣人“问铜柱旧界”。
显然不止是对陈朝不遵贡期表达不满,还提出了包含政治意味的警告。对于陈朝来讲,一旦宋、元两国陷入大规模的会战,安南受到入侵的风险就会无限降低,因此对于元朝的贡赐关系仍旧表现出一种不主动不拒绝的态度。
可陈氏父子没有“上帝视角”,无法准确预测战争胜负的走向,所以只要元朝发出警告,就立即选派使者入贡。
总的来讲,在宋、元会战分出胜负之前,“同侍二主”的两面政策发挥出了最大的“余热”,陈朝仅仅付出了“三年一贡”这样微不足道的代价就获得了安全的国际环境,但随着战场形势的变化,这一政策很快就丧失了继续施行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