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考试范围(总分300分)
高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每门课程100分。
二、技能测试范围(总分200分)
1.高中阶段《信息技术》,10分。
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20分。
3.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00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5分。
5.2021年11月~2022年2月时事政治,15分。
6.面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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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
单招考试艺术特长测试办法
一、专业方向
2022年我院单独招生艺术类特长需单独组织测试的有器乐表演类、声乐表演类、舞蹈表演类和语言表演类四个方向。
二、报名流程及测试安排
1、凡是具有上述艺术类特长且填报了我院2022年单招志愿的考生均可申请参加其中一项特长测试;报名成功后还须将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测试项目、联系电话于3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2057842588@qq.com备案。
2、所有申请参加艺术类特长测试的考生须在我院招生网“下载中心”下载打印《艺术类特长测试申请表》,并于3月26日8:00到学院招生办(三办公楼一楼)集合交表编组;未提交《艺术类特长测试申请表》、未通过指定邮箱提供报名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特长测试;提供了报名信息的考生如放弃特长测试按普通考生对待。
3、3月26日8:30-11:30统一在学院参加测试。
三、录取办法
1、艺术类特长生总分5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分值300分、特长测试分值200分。
2、具有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特长生只需参加特长测试,文化素质测试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成绩(补考成绩不算)之和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中职类特长生(含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需参加3月26日下午的文化素质测试(详见《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相同录取比例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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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来校途中和测试期间需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2、考生自备乐器、服装、相关设备和相关证书,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3、咨询电话:0731-82693046(院团委),82693111(招生办)。
五、测试项目及评分细则
(一)器乐表演类
1、报考条件
(1)五官端正,相貌端庄,身材匀称;发音器官无缺陷,身体健康。
(2)能规范、流畅、完整地演奏作品,基本功扎实,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把握准确,作品表现力好。
(3)热爱器乐表演艺术,有一技之长(器乐表演类)者可优先考虑。
2、考试要求
考试时间:15分钟/人。
(1)自我介绍:简明扼要,突出个人特点,限时3分钟。
(2)自备作品表演:器乐类作品,体裁、形式不限,限时6分钟。
(3)其他才艺展示:形式、内容不限,限时3-5分钟。
3、评分标准
考试主要从器乐表演和仪表形象两个方面进行评定,总分200分。细则如下:
器乐表演(120分)
(1)能规范、流畅、完整地演奏作品,基本功扎实,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把握准确,作品表现力好。120-108分
(2)能完整演奏作品,具有一定的基本功,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把握较好,作品表现较好。107-96分
(3)能够完成作品演奏,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把握一般,作品表现一般。95-84分
(4)能基本完成作品演奏,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把握较差。83分及以下
仪表形象(80分)
(1)形象端庄,仪态优美,身高女性1.65米以上、男性1.75米以上。80-72分
(2)形象良好,仪态大方,身高女性1.60米以上、男性1.70米以上。71-64分
(3)形象一般,仪态尚可。63分及以下
加分项
(1)器乐考证8级及以上,加20分;
(2)在省级语言器乐类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8分,三等奖加16分;
(3)在地市级器乐表演类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16分,二等奖加14分,三等奖加12分;
(4)在县区级器乐表演类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12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
(二)声乐表演类
1、报考条件
(1)五官端正,相貌端庄,身材匀称;发音器官无缺陷,身体健康。
(2)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吐字清晰。音准、节奏把握准确、稳定,音乐表现力强。
(3)热爱声乐艺术,有一技之长(声乐类)者可优先考虑。
2、考试要求
考试时间:15分钟/人。
(1)自我介绍:简明扼要,突出个人特点,限时2分钟。
(2)自备作品表演:声乐类作品,体裁、形式不限,脱稿,限时6分钟。
(3)才艺展示:形式、内容不限,限时3-5分钟。
3、评分标准
考试主要从演唱、艺术质量和仪表形象三个方面进行评定,总分200分。细则如下:
演唱(80分)
1、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吐字清晰。音准、节奏把握准确、稳定。音乐表现力强。80-68分
2、嗓音条件一般。音准、节奏尚可。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67-56分
3、嗓音条件不符合标准。音准、节奏不准确。完成乐曲演唱困难。55分及以下
艺术质量(70分)
1、音域宽广,声部均衡,发声与共鸣方法准确,咬字、吐字清晰。70-63分
2、音域一般,声部较均衡,发声与共鸣方法较准确,咬字、吐字较清晰。62-56分
3、音域狭窄,声部不均衡,发声与共鸣方法错误,咬字、吐字模糊。55分及以下
仪表形象(50分)
(1)形象端庄,仪态优美,身高女性1.65米以上、男性1.75米以上。50-45分
(2)形象良好,仪态大方,身高女性1.60米以上、男性1.70米以上。44-40分
(3)形象一般,仪态尚可。39分及以下
加分项
(1)一项乐器考证级别7级以上,加20分;
(2)在省级声乐演唱类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8分,三等奖加16分;
(3)在地市级声乐表演类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16分,二等奖加14分,三等奖加12分;
(4)在县区级声乐表演类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12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
(三)舞蹈表演类
1、报考条件
(1)五官端正,身材比例好,气质佳,舞台形象好。
(2)作品难度较大,较好地把握舞蹈风格、韵律、舞姿优美,动作规范流畅,完成技巧好。
(3)热爱舞蹈表演艺术,有一技之长(舞蹈表演类)者可优先考虑。
2、考试要求
考试时间:15分钟/人。
(1)自我介绍:简明扼要,突出个人特点,限时2分钟。
(2)自备作品表演:舞蹈类作品,体裁、形式不限,限时6分钟。
(3)基本功测试: 现场展示基本功,10分钟左右热身时间,测试时长不得少于3分钟。
(4)才艺展示:形式、内容不限,限时3-5分钟。
3、评分标准
考试主要从舞蹈表演、基本功测试和仪表形象三个方面进行评定,总分200分。细则如下:
舞蹈表演(80分)
(1)作品难度较大,较好地把握舞蹈风格、韵律、舞姿优美,动作规范流畅,完成技巧好。80-72分
(2)动作协调,舞感好,能表现一定的舞蹈风格,完成一般动。71-64分
(3)完成舞蹈动作,舞姿一般,风格韵律表现不足。63-56分
(4)动作不协调,完成动作较差。55分及以下
基本功测试(70分)
(1)下腰双手抓脚,横、竖叉规范标准,站立搬前、旁腿180度,站立或卧地搬后腿180度。70-63分
(2)下腰手指触脚,横、竖叉规范标准或横叉170度,站立搬前、旁腿180度,卧地搬后腿160度。62-56分
(3)下腰手指离脚30cm-45cm,竖叉规范标准,横叉160度,卧地搬前、旁腿160度。55-49分
(4)扶下后腰,竖叉规范标准,卧地搬前、旁腿150度。48分及以下
仪表形象(50分)
(1)女生身高167cm以上,男生身高178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比例好,气质佳,舞台形象好。50-45分
(2)女生身高162cm以上,男生身高172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比例好,气质佳,舞台形象好。44-40分
(3)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五官较端正,身材比例较好,气质较好,舞台形象一般。39-35分
(4)女生身高158cm以下,男生身高168cm以下;五官一般,身材比例一般,气质一般,舞台形象一般。34分及以下
加分项
(1)舞蹈考级8级及以上者,加20分;
(2)在省级舞蹈表演类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8分,三等奖加16分;
(3)在地市级舞蹈表演类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16分,二等奖加14分,三等奖加12分;
(4)在县区级舞蹈表演类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12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
(四)语言表演类
1、报考条件
(1)五官端正,相貌端庄,身材匀称;发音器官无缺陷,身体健康。
(2)吐字清晰,发音准确,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现场应变能力。
(3)热爱语言表演艺术,有一技之长(语言表演类)者可优先考虑。
2、考试要求
考试时间:15分钟/人。
(1)自我介绍:简明扼要,突出个人特点,限时2分钟。
(2)自备作品表演:语言类作品,体裁、形式不限,脱稿,限时6分钟。
(3)即兴命题说话: 现场抽取题目,10分钟左右准备时间,脱稿,不得少于3分钟。
(4)才艺展示:形式、内容不限,限时3-5分钟。
3、评分标准
考试主要从普通话语音、表达技巧、思维反应和仪表形象四个方面进行评定,总分200分。细则如下:
普通话语音(60分)
(1)吐字清晰,发音准确,无错误、无缺陷,音色好。60-51分
(2)吐字较清晰,发音中有个别小问题,无系统性语音缺陷,音色较好。50-41分
(3)吐字基本标准,发音中有较多问题,有个别语音缺陷,音色尚可。40分及以下
表达技巧(50分)
(1)思想深刻,情感充沛,语言流畅,表达丰富、精彩。50-41分
(2)有一定的思想和情感,语言通畅,表达准确无误。40-31分
(3)思想、情感理解不够到位,语言欠通畅,表达形式单一。30分及以下
思维反应(50分)
(1)思维敏捷,反应迅速,条理清晰,思想有深度,有很好知识储备。50-41分
(2)思路清晰,反应较快,有条有理,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和知识储备。40-31分
(3)思路不够清晰,反应一般,欠缺条理性,在思想深度和知识储备上较弱。30分及以下
仪表形象(40分)
(1)形象端庄,仪态优美,身高女性1.65米以上、男性1.75米以上。40-36分
(2)形象良好,仪态大方,身高女性1.60米以上、男性1.70米以上。35-30分
(3)形象一般,仪态尚可。29分及以下
加分项
(1)普通话水平测试90分以上者,加20分;
(2)在省级语言表演类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8分,三等奖加16分;
(3)在地市级语言表演类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16分,二等奖加14分,三等奖加12分;
(4)在县区级语言表演类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12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
单招考试体育特长测试办法
一、测试项目
2022年我院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类需单独组织测试的有武术套路、散打、跆拳道、田径、篮球和足球六个项目。
二、报名流程及测试安排
1、凡是具有上述体育特长且填报了我院2022年单招志愿的考生均可申请参加其中一项体育特长测试;报名成功后还须将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测试项目、联系电话于3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2057842588@qq.com,以便统一购买保险。
2、所有申请参加体育特长测试的考生须在我院招生网“下载中心”下载打印《体育特长测试申请表》,并于3月26日8:00到学院招生办(三办公楼一楼)集合交表编组。未提交《体育特长测试申请表》、未通过指定邮箱提供报名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特长测试;提供了报名信息的考生如放弃特长测试按普通考生对待。
3、3月26日8:30-11:30统一参加测试。
三、录取办法
1、体育特长生总分5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分值300分、专业测试分值200分。
2、具有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特长生只需参加特长测试,文化素质测试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成绩(补考成绩不算)之和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中职类特长生(含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需参加3月26日下午的文化素质测试(详见《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相同录取比例依次录取。
3、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来校途中和测试期间需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2、考生自备运动鞋、运动服和相关器械,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3、咨询电话:0731-82693022(警体部),82693111(招生办)。
五、测试项目及评分细则
(一)武术套路
1、本次武术测试满分200分。其中平衡30分、腿法20分、跳跃难度动作50分,套路演练水平100分。
2、平衡类动作每个10分,自选做3个动作。
3、腿法类动作每个10分,成功完成前后扫腿动作20分。
4、跳跃难度动作50分,完成1个A级难度动作5分,且限做2个;完成1个B级难度动作15分;完成3个B级及以上难度动作50分。
5、套路演练水平100分,拳术与器械演练根据演练水平分为好、一般、不好三个等级给分。
武术测试动作规格及评分标准
(二)跆拳道
1、测试内容与分值:总分:200分;横叉 20分、20秒双飞踢沙袋40分、脚靶组合技术60分(测试2个组合技术,每个组合30分)、实战80分。
2、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三)散打
1、测试内容与分值(200分):竖叉 20分,拳腿组合击打沙袋 40分(20秒), 拳、腿、摔组合技术空击60分(1分钟),实战80分(2分钟)
2、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四)田径
男子项目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女子项目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五)篮球
1、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2、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专项素质: 摸高
(1)考试方法:考生助跑起跳摸高,单手触摸电子摸高器或有固定标尺的高物,记录绝对高度。助跑距离和起跳方式不限。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精确到厘米)。
(2)评分标准:见表3-1。
专项技术:
(1)投篮
考试方法:
a、考试方法:如图3-1所示,在以篮圈中心投影点为圆心,5.5米为半径所划的弧线上设置五个投篮点(球场两侧0度角处、两侧45度处和正面弧顶),每个点位放置5个球,共25个球。考生须从第1投篮点或第5投篮点开始投篮,按逆时针或顺时针方向依次投完每个点位的5个球。测试时间为1分钟。要求考生必须在弧线外投篮,球出手前双脚不得踩线,若踩线投中则计为无效投篮,不得分。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b、评分标准:每投中1球,得1分,得分超过10分后,每进一球得3分。中20球(含)以上为满分40分。
(2)多种变向运球上篮
a、考试方法:如图3-2所示,考生在球场端线中点外出发区持球站立,当其身体任意部位穿过端线外沿的垂直面时开始计时。考生用右手运球至①处,在①处做右手背后运球,换左手向②处运球,至②处做左手后转身运球,换右手运球至③处,在③处做右手胯下运球后右手上篮。球中篮后方可用左手运球返回③处,在③处做左手背后运球,换右手向②处运球,在②处做右手后转身运球,换左手向①处运球,在①处做左手胯下运球后左手上篮。球中后做同样的动作再重复一次,最后一次上篮命中后,持球冲出端线,考生身体任意部位穿过端线外沿垂直面时停止计时,记录完成的时间。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篮球场地上的标志①、②、③为以40厘米为半径的圆圈。①、③圆圈中心点到端线内沿的距离为6米,到边线内沿的距离为2米。②在中线上,到中圈中心点的距离为2.8米。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任意一脚踩到圆圈线或圆圈内地面,方可运球变向,否则视为无效,不予计分;运球上篮时必须投中,若球未投中仍继续带球前进,则视为无效,不予计分。考生在运球行进的过程中不得违例,每次违例计时追加1秒;必须使用规定的手上篮,错1次,计时追加1秒;胯下变向运球时,必须从体前由内侧向外侧变向运球换手,且双脚不能离开地面,错1次计时追加1秒。
b、评分标准:见表3-2。
实战能力:
(1)考试方法:按照篮球比赛规则,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表3-3),独立对考生动作的正确、协调、连贯程度,技、战术运用水平和配合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采用10分制评分,分数至多到小数点后1位。
表3-3
(六)足球
非守门员
一、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二、考试方法
(一)专项素质
5×25米折返跑考试方法:考生从起跑线向场内垂直方向快跑,在跑动中依次用手击倒位于5米、10米、15米、20米和25米各处的标志物后返回起跑线,要求每击倒一个标志物须立即返回一次,再跑到下一个标志物,以此类推。考生应以站立式起跑,脚动开表,完成所有折返距离回到起跑线时停表,记录完成的时间。未击倒标志物,成绩无效。每次测试1次。
(二)专项技术
1.传准考试方法:传球目标区域由一个室内五人制足球门(球门净宽度3米,净高度2米)和以球门线为直径(3米)画的半圆组成,圆习(球门线中心点)至起点线垂直距离为23米。考生须将球置于起点线上(线长5米,宽0.1米),向目标区域连续传球6次,左右脚均可,脚法不限。
2.运射考试方法:从罚球区线中点垂直向场内延伸至20米处,画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横线作为起点线。距罚球区2米处起,沿20米垂线共插置8根标志杆。考生将球置于2米长的起点线标志杆正后方上,运球依次绕过8根标志杆后起脚射门,球动开表,当球从空中或地面越过球门线时停表,记录完成的时间。凡出现漏杆、射门偏出球门,球击中横梁或立柱弹出,均属无效,不计成绩。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三)实战能力
比赛考试方法: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考评员参照国家最新实战能力评分细则,独立对考生的技术能力、战术能力、心理素质以及比赛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守门员
一、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二、考试方法
(一)专项素质
立定三级跳远考试方法:考生原地双脚站立在起跳线后,起跳时不能触及或超越起跳线。第一跳双脚原地起跳,可以用任何一只脚落地;第二跳跨步跳,用着地脚起跳以另一只脚落地;第三跳双脚落地完成跳跃动作后,起身向前走出测试区。成绩测量时,从身体落地痕迹的最近点取直线起跳线内沿。考生可穿钉鞋,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田径竞赛规则执行。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二)专项技术
1.掷远与踢远考试方法:在球场适当位置画一条15米线段作为测试区横宽,从横线两端分别向场内垂直画两条60米以上平行直线作为测试区纵长,标出距离数。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原地或助跑均可以,先将球以手掷远2次(允许带手套进行),然后用脚踢远2次(采用踢凌空球、反弹球、定位球等方法不限),出球前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过起点线,出球后可以过线,各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相加为最终成绩。每次掷、踢球的落点必须在测试区模被宽以内,否则不计成绩。
2.扑接球考试方法:考生守门,扑接6个(左右两侧各3次)来自罚球弧线外射中球门的有效门球(含地滚球、半高球、高球以及需要倒地扑救的球)。考生运用技术动作(接高球、拳击球、托球)出击接4个(左右两侧各2次)来自罚球区两侧线外的有效传中球。
(三)实战能力
比赛考试方法: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考评员参照国家最新实战能力评分细则,独立对考生在技术能力、战术能力、心理素质以及比赛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注:1.参加守门员考试的考生需穿胶靴或胶钉足球鞋。
2.具体评分细则由考评员在各项目考评前当众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