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应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及相关的公告。
近日,昂利康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且前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子公司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西药业”)前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昂利康前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万元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为2023年2月25日。2023年3月1日,前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赎回本金2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4,422.44元,本金及理财收益款项均已划至昂利康资金账户。
子公司海西药业前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2日,前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赎回本金1,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73,305.56元,本金及理财收益款项均已划至海西药业资金账户。
二、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1、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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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交通银行绍兴嵊州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3、风险提示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提示如下:
(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本产品存续期间,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挂钩标的对应的汇率、商品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的波动。
(3)信用风险:交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资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4)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如果投资者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5)产品提前终止风险: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持有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6)产品不成立风险:在产品成立日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则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不成立。
(7)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指定结算账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理财产品主要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其它风险等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此项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指派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账户进行日常监督,对公司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理财活动。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含本次公告)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共计5,5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五、备查文件
1、赎回银行理财产品的凭证。
2、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协议及相关凭证等。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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