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据报道,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网友一:
一个常识是,扣除完五险一金和起征点之后才是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
对于月薪1万元,每月五险一金,个人缴纳费率,不同城市有不同标准。按照北京的标准,个人缴纳费率总共为22.2%,金额为2220元。扣除后剩下7780元。
再减去起征点,7780-3500=4280元,这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查表,对应的税率是10%,因此每月缴纳的个税为4280×10%-105=323元。
如果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上调至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780元。目前还不知道税率如何调整,如果对应的税率仍然是10%,缴纳的个税为2780×10%-105=173元。如果未来对应的税率是3%,缴纳的个税为2780×3%=83.4元
也就是说,按目前的税率,每月将少缴150元个税,一年将少缴1800元。
1800对在外打工的很多人来说,也不是一笔小钱。所以,真的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话,还是能多少减轻点在外打工的年轻人的压力的。
网友二:
直接来分别计算下调整前后的差额,各地略有不同,此处以上海为例:
首先看下10000元为基数,社保和公积金总共需要缴纳多少:
通过速算可得,一万元税前,社保+公积金总计需缴纳1750元;
再来看下原本税前一万元需要交多少税:
按原先3500元来计算,10000元税前,需要缴纳个税395元。
再按照上调至5000元后,计算需要缴纳多少:
在其他数据都不变的情况下,则由3500元上调1500元至5000元后,实际每月个税应缴纳220元。
每月少缴纳:395-220=175元;
每年少缴纳:175*12=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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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计算可以得出,每年可多增加2100元收入。月收入增加约2.2%!
上述计算未考虑税率级距变更,需等最终确认。预计最终少缴纳金额会比上述数值更多!
另各地略有差异,北京少缴金额会略高,而广州深圳会比该数值略低!
网友三:
个税起征点从3500调整到5000后,上海税后收入增加了175元(因为上海地区在扣除五险一金后,应纳税所得额在起征点调整后,恰好从税率20%一档变为税率10%一档),北京和深圳税后收入增加了150元。
150元对于很多生活在北上广的“隐形贫困人口”意味着什么?
每月可多喝一次下午茶,当然俩人一起喝是不够的,但自己也可以多发一次朋友圈;
每两个月可多报一节私教课,减不减肥没关系,重点是又能多撩一次教练小哥哥;
每年可以多看一场演唱会,终于能进“千元票价区”了!
然而,账单日依然是过不去的;领工资日依然是“被掏空”的;各种X呗和白条是还不上的;账户余额?不存在的!
不过,《草案》提出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还是比较吸引人的。
据说,租房抵扣通过的可能性要大于房贷抵扣,对于不相信眼泪、只相信LV的一线城市隐形贫困人口来说,这无疑是草案里最振奋人心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