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风险提示
(第539期)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广大市民疫情防范风险意识,现提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12月10日,全国本土新增确诊病例2270例(含8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8327例。12月10日0—24时,内蒙古自治区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0例,其中呼和浩特市18例、赤峰市1例、鄂尔多斯市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1例,其中呼和浩特市2例、包头市12例、兴安盟5例、通辽市8例、赤峰市1例、锡林郭勒盟1例、鄂尔多斯市2例、巴彦淖尔市3例、乌海市1例、阿拉善盟6例。
二、根据《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48号)》要求,不再对进出我市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需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公共场所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预防感染、阻断疫情传播上有良好的效果,可有效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且对奥密克戎变异株同样具有保护效力。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尽快接种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尽快接种加强针。
请广大市民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群防群控,严防疫情在我市的发生蔓延。
呼伦贝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2月11日
来源: 呼伦贝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