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我国《兵役法》明确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名男性青年在年满18周岁时都要履行兵役登记义务(无论是否意愿应征参军,都应进行兵役登记)。现将新城区2023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1)2023年12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本辖区,以及在本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高中和中等学校就读的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2)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男性公民,本人自愿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3)2023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4)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2023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今年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2023年度缓征”。
(5)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二、登记时间
意愿上半年入伍的男性适龄青年必须在2月10日18时前完成登记并报名,其他男性适龄青年必须在4月1日前完成登记。
三、登记方法
(1)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点击“兵役登记(男兵)”进入页面(点击“注册”按钮注册学信网账号后再进行登录,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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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要求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
(3)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4)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按有关规定确定本人是否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
(5)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委托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四、法律责任
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登记工作行为的,由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陕西省《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陕司﹝2016﹞15号)文件精神,秋季入学报到的本区籍大学新生和正在高中阶段学习且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学生,入学时必须携带兵役登记证明,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五、咨询电话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西一路街道人民武装部:
中山门街道人民武装部:
解放门街道人民武装部:
长乐中路街道人民武装部:
长乐西路街道人民武装部:
太华路街道人民武装部:
自强路街道人民武装部:
胡家庙街道人民武装部:
韩森寨街道人民武装部: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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