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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德兰革命 得胜 此次 革命 意义

尼德兰革命的历史意义是什么?此次革命又是如何取得胜利的?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07 19:59:03 浏览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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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兰革命是历史上第一次胜利的资产阶级革命,这次革命推翻了西班牙的专制统治,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在封建欧洲打开了第一道缺口,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为历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有深远历史意义的。

尼德兰革命以加尔文教派为旗帜,在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领导下,主要是依靠人民群众,特别是城市平民的积极斗争取得胜利的,革命的胜利说明在人民群众充分发动起来的革命战争中,小国可以打败大国,弱国可以打败强国,新生力量必然战胜反动力量。

由于革命的胜利,尼德兰北方获得了民族独立、政治民主和宗教自由。但由于领导革命的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他们和封建制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国外贸易和手工工场为基础的资产阶级还不成熟,他们在斗争中不坚决,因此,反封建斗争不能彻底胜利。

反西班牙统治的斗争,只在北方各省获得成功,南方仍然处在西班牙统治之下。无论是全国的三级会议还是各省市的会议,都只代表少数在资产阶级和贵族的利益。封建土地所有制没有彻底摧毁,农民没有分到土地,对工业资本的发展起了限制作用。

这次革命的成就,远不能同17世纪英国革命相比,更不能同18世纪的法国革命相比。“1789年的革命只有1648年的革命来做它的原型(至少就欧洲来说),而1648年的革命,则只有尼德兰人反对西班牙的起义来做它的原型。这两次革命中的每一次革命,都比自己的原型向前迈进了一个世纪;不仅在时间上如此,而且在内容上也如此。”

17世纪前期荷兰经济的发展和对外殖民掠夺尼德兰革命后成立的联省共和国以荷兰省经济最为发达,它提供全国财政开支的57%。荷兰省还是全国政治中心,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设在这里。故联省共和国又称荷兰共和国。

17世纪前期,荷兰资本主义经济获得迅速发展,呢绒业、麻织业、丝织业及陶瓷业等均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迄17世纪初,英国的呢绒还要靠荷兰最后加工和染色,荷兰从事谅项职业的工人达数千人。荷兰的造船业尤为发达,居当时世界的首位。当时荷兰商船的吨数占欧洲总吨数的3/4。荷兰为西班牙造大型船,向英国供应平底船、渔船和运煤船。

荷兰资本主义发展的特点是商业超过工业,对外贸易超过本国贸易。17世纪初,重要港埠阿姆斯特丹,已胜过安特卫普,有居民10万。它不仅是荷兰的经济中心,也是国际贸易和金融中心。港内每天停泊的船只达两千艘以上,转销东方、北欧和中欧的各种商品。

荷兰的商船航遍世界各地,商船多达一万多艘,替许多国家转运商品,甚至英国殖民地的商品也由荷兰船只运输,所以荷兰有“海上马车夫”之称。1609年,荷兰创办了欧洲第一个资本主义类型的银行——阿姆斯特丹银行,其势力伸展到荷兰境外,经营大规模的存款和信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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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前期,荷兰已拥有庞大的殖民地。对殖民地的血腥掠夺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重要手段。早在16世纪末年,荷兰就已开始了海外殖民侵略。它逐渐排挤了西班牙、葡萄牙和英国在东方的势力,把贸易权夺到自己手里。1597年,荷兰商业远征队首次到达印度,此后继续东进到爪哇和摩鹿加群岛。

1602年成立的荷属东印度公司,享有印度洋和太平洋贸易的独占权。它先后排挤了西班牙和葡萄牙。英属东印度公司和它相比,资本额要少十几倍。它以巴达维亚为大本营,先后占领爪哇、摩鹿加、锡兰为殖民地。

在印度、马来亚、澳大利亚建殖民据点,还侵占了重要的战略据点毛里求斯等地。这个公司特别注意榨取盛产香料的摩鹿加群岛,采用直接掠夺、强迫贡纳或不等价交换等各种卑鄙手段搜刮当地财富,利润达几百倍。

为了保持欧洲市场上香料的高昂价格,有时焚毁大批宝贵的产品。荷兰殖民者野蛮地屠杀当地居民,或掠卖为奴,把强占的土地开辟为种植园,使用奴隶劳动。

马克思在论述荷兰的殖民政策时曾尖锐指出:“荷兰——它是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经营殖民地的历史,‘展示出一幅背信弃义、贿赂、残杀和卑鄙行为的绝妙图画’。”“他们走到哪里,那里就变得一片荒芜,人烟稀少。”

荷兰在西方也建立了殖民地。1621年,创办西印度公司,从西班牙手里夺取了西印度的一些岛屿。1622年,占领了北美洲东岸的土地,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城(1674年被英夺取改名为新约克,即今美国纽约)。

1648年,荷兰殖民者从非洲南端排挤了葡萄牙人,将该地区变为荷属“海角殖民地”。17世纪中叶,荷兰几乎控制了德国的对外贸易。在对俄国的进出口贸易中,荷兰排挤了英国而居首位,是波罗的海贸易的主人,该地区70%的贸易为荷兰人所控制。

荷兰商船当时也曾出现在我国东南沿海。1624年,荷兰殖民者开始侵入我国领土台湾,先在安平建立据点,然后逐步扩大占领范围。荷兰殖民者的侵略行径,受到岛上的汉族和高山族人民的强烈抵抗,多次起兵痛击侵略者。1661—1662年,我国东南沿海人民在民族英雄郑成功的领导下,把荷兰侵略者全部驱逐出去,收复了台湾。

17世纪的荷兰共和国是一个联邦国家,它有两个首都,政治首都海牙和经济首都阿姆斯特丹,都设在荷兰省。荷兰的政治制度具有半共和、半专制的性质。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三级会议,常设机构是国务会议。

国务会议共由12名委员组成,按各省纳税数量的多寡决定所出委员的人数,因荷兰和西兰两省纳税最多,故出五名委员,实际左右着国务会议。三级会议由各省的资产阶级、教士和贵族的代表组成,有立法、决定赋税、宣战、媾和、处理重要国务之权。

各省不论代表人数的多寡,都只有一票表决权;对重要问题的决议,必须一致通过才有效。国务会议的首脑是执政,由奥兰治家族世袭。三级会议中各省代表的意见分歧时,由执政协调,如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执政可行使最高职权进行仲裁,作出决定。

资产阶级在荷兰的三级会议中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它具有共和性质。但荷兰的执政与贵族的联系远较同资产阶级密切,他在贵族与资产阶级发生利害冲突时,通常是反映贵族集团的利益和要求,因而荷兰的政治制度又有贵族专制的性质。

荷兰各省在处理本省内部事务时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各省经济发展状况不一,其三级会议的社会成分和作用也不尽相同,如荷兰省的三级会议,贵族势力微弱,大资产阶级占绝对优势;东部的格利德恩和奥维依谢尔,则是贵族占多数。

17世纪的荷兰,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海外殖民掠夺的加剧,国内的阶级矛盾也尖锐起来。掌握国家政权的大资产阶级和贵族,他们的对内政策是公开反民主的。人民群众在政治上无权,国家和军队的巨额开支的主要负担,都通过间接税压在他们身上。资本家把从殖民地掠夺来的财富,在本国转化为资本,加强了对工人的剥削。

荷兰工人的工作日长达12—16小时,工资低微。手工工场里大量雇用女工和童工。许多工人家庭,挣扎在饥饿线上。马克思在说明17世纪中叶荷兰的情况时讲道:“荷兰的人民群众在1648年就已经比欧洲所有其他国家的人民群众更加劳动过度,更加贫困,更加遭受残酷的压迫。”

革命胜利后的荷兰,农村仍保留一定程度的封建残余,特别是落后的东部农业省份,封建土地所有制仍旧存在,一部分贵族还享有特权,剥削农民群众。

因此,17世纪荷兰的阶级矛盾仍十分尖锐。农民不时掀起暴动,雇佣工人和小手工业者组成工会,为要求提高工资,改善劳动条件,多次采取独立行动,向资本家展开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