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
2022年1月份开始
丽水市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
除享受国家和地方
现行优待政策之外
相同条款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还可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1.严格落实定向招录
企事业编制岗位
每年市直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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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 至少安排
1个事业编制岗位
用于招录(聘)从本市
入伍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国有企业每年招聘人员
至少安排10%的工作岗位
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2.提高大学毕业生
入伍奖励标准
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入伍
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全日制本科以上 毕业生
增发10%
全日制大学新生、 在校大学生
仍按原标准发放奖励金
直招军士奖励金按照全日制
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标准发放
3.补助视力矫正手术费用
大学毕业生以参军为目的
在丽水市范围内
进行视力矫正手术后
确定为本年度新兵的
凭入伍通知书
按实际支出的视力矫正
手术费用 予以报销
(最高不超过18000元)
在规定的退兵期限(半年)
结束后统一补助
退兵期限内
被部队退回的不予补助
4.保留原工作单位人事关系
原先就职机关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服役期间(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军士)保留人事关系;原先就职国企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后可直接聘用为国有企业人员;服役期满回原单位的,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工作调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愿意加入专武干部队伍的,根据实际表现,在乡镇(街道)人武副部长或干事选拔过程中优先考虑。
5.优先招录编外工作人员
由人社部门统筹
在招录警务辅助人员、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编外人员、
合同制消防员等岗位时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免费赠送专属“从戎之剑”
丽水市为每名入伍新兵
专门定制刻有
专属编号的“从戎之剑”
宝剑编号全国唯一
丽水市各县(市、区)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和
优待政策 “加码”情况
莲都区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7893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30250.2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35291.9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50417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55458.7元
缙云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31334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3957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6353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39927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43920元
青田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8968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5817.4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8399.1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43029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47331.9元
3.就业创业
①每年至少安排3个事业、国企工作岗位,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并毕业的大学生)。
②由人社部门统筹,每年安排不少于10个警务辅助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工作人员、合同制消防员工作岗位,用于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人员。
松阳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0849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18989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2154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31648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34813元
遂昌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8272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3647.8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7589.1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39413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43354.3元
云和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5344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5112.4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9297.8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41854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46039.4元
景宁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1082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1082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4600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35143.3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38657元
龙泉市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8187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6463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9109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44105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48516元
庆元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0713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0770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2850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34618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38080元
文章来源:浙江征兵
责任编辑:孙蓓蓓 编辑:施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