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空中战机的发展历程,从购买到仿制,从改进到国产,一路走来历经坎坷,许多次都面临极其困难的局面,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为提升空中战机的作战能力,许多款战机开始进行更新和改进,
但当时的主力战机歼七却因资金问题险些失去了提升战力的机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中国方面是如何解决这件事的,为何说阿拉伯国家约旦送来了“神助攻”,中国战机歼七的发展进程又是怎样的呢。
二次大战结束后,世界航空工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朝鲜战争更是催生了喷气式战机替代螺旋桨战机,包括美国、苏联、英国、法国在内世界大国纷纷加紧研制和生产更先进的超音速战斗机,
而苏联于1958年开始装备部队的米格-21战斗机则是其中的佼佼者,它是由苏联米高扬设计局设计的第二代超音速战斗机。1960年苏联方面出于战略考虑,意图缓和一下日益紧张的苏中关系,便通过苏联驻华大使馆方面,向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传达了苏联政府的意见,即如果中国需要,苏联可以向中国提供米格-21Ф-13型飞机。
次年的2月份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甚至致函毛主席,进一步表达了苏联愿意转让米格-21Ф-13飞机的制造权,希望中国派遣代表团来协商此事。主席自然是敏锐觉察到了苏联方面的主动示好,肯定事出有因,或者附带额外条件。果然,当年12月苏联政府就表示从亚洲战略布局的考虑,准备卖给印度尼西亚一批米格-21飞机,并与中国政府协商,要求通过中国将这批飞机转到印度尼西亚去。
主席考虑到,尽管中苏关系恶化不可避免,但我国空军和航空工业的发展同样重要,这次的机会不能轻易错过。随后中国政府派遣空军司令员刘亚楼为团长的谈判团去往莫斯科。经过多轮紧张的谈判,面对苏联方面的刁难,我方代表坚持原则,据理力争,最终取得谈判成功。中国引进先进的二代战机,不仅打破西方世界和苏联对我国的技术封锁和禁运,而且为我国追赶世界先进水平赢得一次难得机会。
但谈判合同达成了,并不代表中国马上就能获得空军力量的提升。随后而来的飞机零件、设计图纸的交付,以及翻译工作,中方人员就面临极大挑战。此前由于苏联突然撤走了在华的援助人员,这次米格飞机,我方索性拒接了苏联派遣顾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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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格-21Ф-13型飞机是苏联米格-21系列的一种单座、轻型、超2倍音速昼间前线歼击机,具有三角形机翼和全动式水平尾翼,具有良好的高空、高速性能。按照协议规定,1962年8月开始,该飞机的相关技术资料陆续运到中国飞机工厂,全部资料达到了13吨重,翻译和校对工作量非常大。
但更致命的是,苏联人居然“缺斤少两”,欠交技术资料共达256项,特别是缺少关键性技术资料。不仅如此,购买的米格-21Ф-13型飞机样机和15架该机型的组件、器材和相关设备,也因为包装粗糙等问题,有些根本无法使用,当时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克服了极大的困难和风险,完成了米格-21Ф-13型飞机的组装工作。
1964年3月31日,第一架米格-21Ф-13飞机按照预定计划组装完成,一个月后我军王牌飞行员葛文墉顺利完成了首次试飞,中国人依靠自己的力量,用苏联寄来的散件组装了第一架二代战斗机,其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了原设计要求,1964年11月该项机型正式被改为歼7型飞机。
歼7飞机结构复杂,共有2万多项零件,近200项新结构、新工艺和新材料。飞机设计人员和技术专家,敢于创新和攻坚克难,自行编写全机工艺规格1.8万多份、自行设计和制造工艺装备2.16万套、各项试验设备177项。试飞成功后,下一步便是完成飞机的正式量产,这项任务交给了沈阳飞机制造厂,周总理曾亲自视察,并作出批示“一定要重视产品的质量”。
1965年11月28日,国产歼7的0002号飞机总装完毕,次年1月初,国产歼7的首次试飞到来,还是由我军具有丰富经验和高超技术的葛文墉飞行员担任试飞员。整个试飞的过程和各项技术动作非常顺利,4月13日全部科目试飞完毕,试飞结果表明:飞机的安定性、操纵性良好,飞机的技术、战术性能均达到设计要求,有些性能甚至超过了米格-21Ф-13样机的水平。
12月28日,航空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批准歼-7定型并投入批量生产,在歼7的定型报告中,这样写道“可以提供空军、海军航空兵部队训练和作战使用”。歼-7飞机的试制成功,标志着中国航空工业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中国的飞机工业紧跟世界先进水平,跨进了二代战机的序列,大幅度提升了我军空中作战的水平。
但后续我国空军战机的发展却陷入了“困境”,由于国内不安定因素的影响,歼7战机后续的改进设计工作陷入了停滞,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相关的改进设计才开始恢复,而这个时间内包括苏联和西方国家在内的许多战机均完成了更为先进的设备更新,摆在中国空军面前的难题非常大。
歼7战机作为中国从苏联仿制的最后一代米格战斗机,随着七八十年代中苏决裂后,双方便再无军事武器的交流,不仅如此为了防御这个北方大国可能的侵犯,我国的重工业发展开始向着国家西南地区转移,而歼7的制造工作也由沈阳飞机制造厂转变为了成都飞机制造厂,至于歼7未来的发展,便走上了一条“魔改”的道路,其改进型号花样翻新,令人眼花缭乱。
作为当时我国最先进的战机,歼7刚开始试制时,就已经被列入对外军援的目录,这也是基于当时国家外交战略的一种考量,当年的歼7原型从1967年开始在沈飞制造,到1970年停产,一共也就交付了39架。
改革开放后,我国同西方社会国家的关系缓和,尤其是中东阿拉伯世界战争不断,更促进了中国武器的对外出口,当时的第三次中东战争,阿拉伯世界损失惨重,与以色列直接接壤的埃及更是元气大伤,急需补充新的空军装备,埃及那会与苏联的关系也开始闹僵,买不到苏式武器,便将目光投向了中国,埃及政府在1979年1月向中国提出援助了空军装备的要求,并在次年的4月份双方签订了一份金额高达两亿多美元的合作,中方则需要向埃及出口60架歼7战及其相关设备,中国的武器可谓是“物美价廉”的代名词。
埃及购买的歼7交给了成都飞机制造厂负责,并在先前型号的基础之上改进,并命名为歼7A型战斗机,80年代歼7A型战斗机累计出口到埃及90架、阿尔巴尼亚12架、坦桑尼亚16架,后来根据埃及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将安全性低的带离式弹射系统改为正常的抛盖式弹射系统,提高了飞行员弹射逃生的可靠性。
但毕竟歼7战机作为二代机,与美国、苏联为首的顶尖军事强国还有一定的距离,成飞后来又改进了飞机,歼-7Ⅱ成为八十年代初中国空军的主力战机,其出口型则是歼-7B型战斗机,除了更换弹射座椅,还使用了法国产的“魔术”R500近距空空导弹,换装延寿型涡喷7乙发动机,并改装机载电子设备和座舱仪表,飞机整体的寿命也得以延长,歼-7B型一开始出售给了约旦和伊拉克等中东国家,受到这些石油大国的广泛好评。
之所以歼-7后续能有如此之多的改进型号并出口多国,更深层次的一个原因则是,国际大局势的变化,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国家大力推进改革开放,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交流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增强,借此机会中国方面也得到机会,充分了解到国外战机的发展情况,但我们却惊讶地发现国外战机已经发展到了第三代,根据国外历次战争的经验研发的新一代战机不再强调高空高速,反而更加重视中低空的机动性,相比之下歼-7已然落后于世界战机的发展,后续歼-7的改进也以提高中低空性能为重点。
而我们的故事也从歼7最为重要的一次改进开始说起,屠基达是中国工程院院士,飞机设计专家,曾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工业公司总工程师、飞机总设计师,正是他参与主持设计了大量的歼-7战机改进型,而这次屠基达总师的任务却是与外国人谈判。
1979年屠基达赶赴北京参加为歼-7改装引进平视显示器等航电设备的对英谈判。前面提到,由于中国同西方国家关系的改善,西方世界为了拉拢中国对抗苏联,在先进技术的输出、特别是军事技术的输出方面,大幅度放松了限制。
1978年11月时任航空工业部吕东部长率20余名专家去往西欧考察,并决定首先从西欧引进电子火控设备,以提高我国航空电子技术水平,随后航空工业部号邀请了英国马可尼航电公司来中国谈判,引起相关的航电设备,并计划在成飞的歼-7Ⅱ型战机上改装,而屠基达总师的这次任务便是如此。
当时,应用在我国生产的战斗机上,还是老旧的陀螺瞄准具,作为机炮空战时代的产物,其有效作用范围小,特别是当具有离轴攻击能力的导弹出现后,陀螺瞄准具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空战的要求,新兴的平视显示器对现在战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屠基达总师的内心非常忐忑,一方面这次会谈的对象是英国人,和社会主义国家打交道惯了的中国代表,面对这个老奸巨猾的资本主义国家,产生分歧是必然的,谈判过程将充满未知数,
另一方面屠基达总师面对现代化的航电设备,他自己也了解不多,甚至可以说是“门外汉”。马可尼公司方面则派出了常务董事及其助理率领的12人庞大代表团,其中也包括了公司下辖业务中的雷达、无线电、平显等专家,可见英国政府非常看重这次同中国的军售大单。
1979年3月3日在北京饭店的首轮谈判开始了,果然不出屠基达所预料,谈判仅仅过去了三天,他就感觉到许多事情与我方原来的设想不符合,一是中方希望购买现成品,并于当年就开始进行飞机的改装工作,但实际上不可能这么快开始;
二是我们想引进英方的脉冲多普勒雷达技术,英方则听完我们关于歼-7的介绍后,表示歼-7的机头空军太小,且雷达技术需要英政府专门批准,还需要更多相关事宜的通报;三是我们想引进惯导技术,英方认为歼-7这类的飞机不需要,无法达成共识;
四则是我们希望先拿来设备试改,飞机改成了再订货,英国人同样不愿意。除此以外,我方人员还面临着技术业务水平劣势以及语言障碍的问题,谈判进展非常缓慢,从1979年3月份开始谈起,到1980年6月份签订的合同,前后历时16一个月,不算领导层的活动,双方共谈了十轮,这才最终敲定合同。
后来这项合同过渡到了屠基达总师所在的成飞,并开始落实,按照上级的要求,共为空军装备100架改装的歼7飞机,引进设备外加20%的备件,飞机改型由成飞设计,设备装机后的试飞中英双方共同负责。
合同签订一个月后,中英双方互相发出了政府批准的文件,合同正式生效,飞机的改型工作、马可尼的研制工作、双方如何合作的谈判、引进生产线的具体条款谈判都紧接着开始推进。然而就在歼7改型开始上马后,局势则有发生了变化,这令屠基达总师感到异常惊讶。
1980年12月29号他突然接到航空工业部的电话,要求他火速到北京,有急事商讨。屠基达马上乘飞机赶到北京,31号上午赶到航空工业部领导的办公室,在场也有好几位部里技术领导,他被告知“上级决定撤销马可尼引进项目”,屠基达的脑子嗡的一声,这可是航空工业部和成飞一行人一年多的努力,怎么突然变卦了?
部里的领导介绍道,国务院要调整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在12月23号张爱萍副总理主持的会议上,决定从英国马可尼引进的项目“停止工程、撤销合同、不再谈判”。
之所以国家方面作出这样的决定,这和当时的大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当时中国为了改革开放,提升国民经济发展,一切都要让道给国家经济发展,就连国防军工也不例外。当时的中国国防军事发展非常困难,为了解决部队的维持和发展问题,甚至国家默许了军队经商,也是那个时候我国的对外军售业务也非常频繁。
但这次好不容易谈成的订单,却要违约,这让屠基达难以接受,当时与马可尼公司及斯密公司的两个合同,预定金已经付出,有关银行的信贷保险、手续费、保函费也已经付出,国内飞机改装等费用已经发出,如果退合同,预定金收不回来,约有600多万英镑,加上国内费用,损失将达4000万人民币。
但对于屠基达来说除了经济账,技术账同样关键,战斗机装备平视显示器是一大飞跃,是世界主流趋势,包括苏联米格23和米格25在内的战机仍旧是瞄准具,歼7好不容易可以装备美国F16才开始使用数字计算机进行火控计算实现快速热线射击,没了平视显示器技术,实在太可惜,这次错过,不知道要再等何时。
后来包括外交部方面也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外交部认为我国在国际军事贸易中,中国的领导人说话不算数,订了合同又违约,今后国际信誉受损。但中国当时国家财政紧缺又是一大现实,要如何解决这件事,航空工业部和成飞陷入了困境。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这件事拖到1981年却突然迎来了转机,前面提到了中国与约旦的军事,约旦对中国的歼7战机兴趣非常大,不缺钱的约旦非常着急引进中国的战机,用以扩充军力,对抗以色列。
而我方决定向约旦推进采用平显等的改装歼7,但不能提供样机,只能进行文字形式的说明。次月,约旦方面就正式回复并同意,6月合同就火速签订,8月份来自约旦这笔订单的预付金就“到账”了。
9月10日中央军委高层来到成飞,特地召开了有关歼7改进型研发生产的会议,并确立了型号为歼7B和歼7M型。事实上,这次的歼7改进工作非常艰巨,这是救活合同的唯一办法,要达成出口合同,必须满足约旦方面的进度和技术要求。
这两个改进机型要一次试成功,不容有失。出口合同的16个月内即1982年,就要交付20架歼7B战机,而歼7M则更是集先进科技于一体,要全套引进航电设备和配备红外格斗导弹,需要继承歼7ⅡA和歼7B的改进成果,按合同还要进行其他改进。
1984年3月,中方在英国接收了第一套生产设备,比预定进度拖后了11个月,仅仅一个月后成飞便完成了第一件完整的歼7M战斗机的总装。试飞完成后,当年7月第一批飞机顺利装箱发运出口,同年完成第一个30架飞机的出口,1985年5月前,全部60架歼7M战斗机已发运完毕,这一惊人速度,是以任何重大步骤都确保一次成功、紧张的组织工作和确保质量的技术工作为后盾。
歼7M在严峻条件下诞生,不仅保住了我国的国际信誉、保住了引进合同和2亿多美元的出口合同,而且还闯出了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国的市场份额。1986年第一批可以挂载国产霹雳-8空空导弹的歼7M型飞机交付我国空军,1988年歼7M型飞机斩获了国家质量金奖,更成为我国空军飞机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里程碑。
参考资料:屠基达《淡墨集-飞机设计师屠基达自述 》
武瑾媛《歼七外销风云录》
徐秉君《中国引入第二代战机歼-7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