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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颐程颢主张

程颐程颢主张(二程的主要学术思想有哪些)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2-21 19:09:36 浏览3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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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的主要学术思想有哪些

教育以德育为重,强调自我修养,其途径为致知、格物、穷理。“致知则智识当自渐明”,致知乃在穷理,即尽天理。致知的办法是“格物”。“格者,至也”,“格”是内感于物而识其理。“ 耳目能视听而不能远者,气有限耳,心则无远近也”,因此认识事物的关键乃在“心”。心“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非在外也”,故致知重“内感”而不重外面事物。在学习方法上,强调求其意,“凡看文字,先须晓其文义,然后可求其意,未有文义不晓而见意者也”。
  另外,主张读书要思考,“不深思则不能造其学”。或曰:“学者亦有无思而得其乎?”其教育主张和思想对后世教育影响极大。后人曾在他讲学之地设书院以为纪念,如河南嵩阳书院、伊川书院等。另外,全国各地亦有纪念他之书院,意在追踪继轨,以示其思想绵长。其著作被后人辑录为《河南二程全书》、《程颐文集》、《易传》和《经说》。
程颢与程颐一起,创立了“天理”学说。程颢曾说过:“吾学虽有所受,‘天理
程颐四箴轴
’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理”因此成为二程哲学的核心,宋明理学也就从此得名。二程兄弟所谓的“理”,既是指自然的普遍法则,也是指人类社会的当然原则,它适用于自然、社会和一切具体事物。这就把儒家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用“天人一理”的形式表达了出来,中国上古哲学中“天”所具有的本体地位,现在开始用“理”来代替了,这是二程对中国哲学的一大贡献。
  在程颐的哲学中,对孔子的“仁”学有新的发展。他认为,“大抵尽仁道,即是圣人”。又说:“学者须知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他把先秦儒家“仁学”所强调的爱人、博施济众、克己复礼等,进一步发展成为与“万物为一体”的境界,认为前者还只是仁的“用”(表现),后者才是仁的“体”(根本)。这一思想与张载的“民胞物与”思想有相通之处。
  在修养方法方面,程颐提出了“定性”的理论。所谓“定性”实际就“定心”,即如何使人做到内心的安宁与平静。他认为,要使内心平静,不受来自外部事物的干扰,就应该虽接触事物,却不执著、留恋于任何事物,“内外两忘”,超越自我。这一“定性”的理论,是程颢发挥了孟子的“不动心”思想,也吸取了佛、道二教的心理修养经验后而成的。
  程颢和程颐的思想,人们一般统称为二程之学,实际上两人的思想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程颢比程颐更注重个人内心的体验。有的学者认为,程颢的思想是后来陆九渊“心学”的源头,程颐的思想则后来朱熹“理学”的源头。程颢一生没有专门的学术著作,他的讲学语录及一些书信,诗文,被后人与程颐的著作合编在一起而为《二程全书》,今有校勘标点本的《二程集》。
  程颢、程颐兄弟,思想体系同中有异。二程将易学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伊川易传》为义理易学诠释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程氏易传》是伊川易学的精华,它继承了王弼义理派易学传统,将儒家解《易》推阐发挥到极致,可以说是集义理派著作之大成,并对朱熹易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果说王弼易学是魏晋玄学、易学兴起的重要标志,那么,程氏易学则实现了由王弼易学道家化、玄学化的义理向儒家义理的转变。

程颢和程颐的具体思想有什么区别

程颐的哲学,提出一些新的概念、命题,对宋明哲学发生了很大影响。虽然二程都以理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但程颢是以心解理,开了以后陆王心学一派。程颐一般是把理与气相对来论述的,开了以后朱学一派。程颢(1032~1085)  中国北宋思想家,理学奠基者。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河南洛阳人。嘉祐年间举进士后,任鄠县及上元县主簿、晋城令。有治绩,官至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曾参与王安石变法,后因反对新法,被贬至洛阳任京西路提点刑狱。与先后被贬至洛阳的文彦博、吕公著、司马光等相互联系,继续反对新法。哲宗即位,司马光执政,荐程颢为宗正寺丞,未及行即病逝。嘉定十三年(1220),赐谥纯公。淳祐元年(1241)封河南伯,从祀孔子庙庭。程颢早年受父程珦之命,与弟程颐和周敦颐问学,由此立志于孔孟之道,又泛览诸家。由于他和程颐长期在洛阳讲学,故他们的学说亦被称为洛学。程颢提出“天者理也”的命题。他把理作为宇宙的本原。就天道的内容来说,程颢形容它是“生”,谓世界生生不已,充满生意,提出“天只是以生为道”,故“天地之大德曰生”。他认为生是天道,是天地之心,于是称天道为仁。按程颢的说法,在生生不已的天道之下,通过阴阳二气的絪缊化生,产生天地万物,人只不过是得天地中正之气。故“人与天地一物也”。因此对于人来说,要学道,首先要认识天地万物本来就与我一体的这个道理。人能明白这个道理,达到这种精神境界,即为“仁者”。故说“仁者浑然与万物同体”。他并不重视观察外物,认为人心自有“明觉”,具有良知良能,故自己可以凭直觉体会真理。程颢哲学的主要内容是关于道德修养的学说。他追求所谓浑然一体的精神境界,在方法上是通过直觉冥会,达到所谓物我合一。程颐(1033~1107)  中国北宋思想家,理学创立者之一。字正叔。河南洛阳人。学者称伊川先生。十四五岁时,与兄程颢同学于周敦颐。在游太学时,作《颜子所好何学论》,主管太学的胡瑗惊异其才。王安石当政时,未被起用,与兄程颢在洛阳讲学。司马光执政时,被荐为崇政殿说书,与修国子监条规。在为哲宗侍讲期间,敢以天下为己任,议论褒贬,无所顾忌,声名日高,从游者日众。其后,程颐因反对司马光的新党执政而被贬,任西京国子监守。不久削职,被遣送至四川涪州,交地方管制。程颐在被贬期间,完成著作《周易程氏传》。徽宗即位,得以赦免,但不久又受排斥,遂隐居龙门,遣散门徒,不久病死于家。至南宋,追谥正公。在哲学上,程颐与程颢以“理”为最高范畴,以“理”为世界本原。程颐认为,理是创造万事万物的根源,它在事物之中,又在事物之上。他认为,道即理,是形而上的,阴阳之气则是形而下的。离开阴阳就无道,但道不等于是阴阳,而是阴阳之所以然,“所以阴阳者,是道也”。他明确区分了形而上与形而下,以形而上之理为形而下之器存在的根据。他又从体用关系论证了理和事物的关系,认为理是“体”,而事物是“用”。程颐承认事事物物都有其规律,天之所以高,地之所以深,万事万物之所以然,都有其理。他进一步认为,“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天地间只有一个理,这理是永恒长存的。这样,他就把事物的规律抽象化、绝对化,使之成为了独立的实体。程颐承认每一事物发展到一定限度,即向反面转化。他说:“物极必反,其理须如此。”他还提出物皆有对的思想,说:“天地之间皆有对,有阴则有阳,有善则有恶。”这反映了他的辩证法观点。关于人性问题,程颐以为人的本性,即是人所禀受的理,于是提出“性即理也”的命题。他认为,性无不善,人所以有善与不善,是由于才的不同。才是由气而来的,气有清浊不同,故才也有善与不善之分。只讲本然的善性,不能说明人何以有恶;只讲气禀之性,则不能说明人性本善。程颐论述为学的方法时提出自己的格物致知说。认为格物即是穷理,即穷究事物之理;最终达到所谓豁然贯通,就可以直接体悟天理。他所讲的穷理方法主要是读书、论古今人物、应事接物等。关于知、行关系问题,程颐主张以知为本,先知后行,能知即能行,行是知的结果。

程颐宣扬的核心主张什么 作者提出这些目的何在

程颢与程颐一起,创立了“天理”学说。“理”因此成为二程哲学的核心。二程兄弟所谓的“理”,既是指自然的普遍法则,也是指人类社会的当然原则,它]适用于自然、社会和一切具体事物。
目的
第一,“理”是宇宙的终极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的存在。
第二,“天理”又是封建道德原则及封建等级制度的总称。
第三,“天理”也具有事物特性及发展变化规律的意义。

程朱理学的代表人物及其主张是什么

  其由北宋二程(程颢、程颐)兄弟开始创立,其间经过弟子杨时,再传罗从彦,三传李侗的传承,到南宋朱熹完成。
  他们把“理”或“天理”视作哲学的最高范畴,认为理无所不在,不生不灭,不仅是世界的本源,也是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在穷理方法上,程颢“主静”,强调“正心诚意”;程颐“主敬”,强调“格物致知”。在人性论上,二程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并深入阐释这一观点使之更加系统化。二程学说的出现,标志着宋代理学思想体系的正式形成。
  南宋时,朱熹继承和发展了二程思想,建立了一个完整而精致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思想体系。
  朱熹用《大学》“致知在格物”的命题,探讨认识领域中的理论问题。在认识来源问题上,朱熹既讲人生而有知的先验论,也不否认见闻之知。他强调穷理离不得格物,即格物才能穷其理。朱熹探讨了知行关系。他认为知先行后,行重知轻。从知识来源上说,知在先;从社会效果上看,行为重。而且知行互发,“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
  心性理欲论
  在人性论上,朱熹发挥了张载和程颐的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观点,认为“天地之性”或“天命之性”专指理言,是至善的、完美无缺的;“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有善有不善,两者统一在人身上,缺一则“做人不得”。与“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有联系的,还有“道心、人心”的理论。朱熹认为,“道心”出于天理或性命之正,本来便禀受得仁义礼智之心,发而为恻隐、羞恶、是非、辞让,则为善。“人心”出于形气之私,是指饥食渴饮之类。如是,虽圣人亦不能无人心。不过圣人不以人心为主,而以道心为主。他认为“道心”与“人心”的关系既矛盾又联结,“道心”需要通过“人心”来安顿,“道心”与“人心”还有主从关系,“人心”须听命于“道心”。朱熹从心性说出发,探讨了天理人欲问题 。他以为人心有私欲,所以危殆;道心是天理,所以精微。因此朱熹提出了“遏人欲而存天理”的主张。朱熹承认人们正当的物质生活欲望,反对佛教笼统地倡导无欲,他反对超过延续生存条件的物质欲望。
  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

程颢的思想影响

思想主张:
1、核心思想:认为“万物皆只有一个天理”,天理是万物的本源,先有理而后有万物。“二程”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唯心主义理学体系。
2、把天理和理论道德直接联系起来,认为”人伦者,天理也“、”父子君臣,天下之理。”
3、提出“格物致知”,认为“物皆有理”,只有深刻探究万物,才能得到其中的“理”
程颢、程颐一定程度上继承张载的思想学说,后者对他们思想体系的构造和发展影响很大。但二程的思想更多的是自己的新创见,但及其洛学学派程颢、程颐兄弟(一般简称二程)开创的洛学学派,是北宋时期影响最大,也是最为典型的理学学派。二程的理学思想体系,是北宋时期理学初创阶段比较典型的形态,它勾勒出了程朱理学的基本轮廓,为朱熹思想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后人学术承接上,由于二程各人思想尽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学术倾向上是存在一定差异的。因此,他们的学说也形成不同的接班者、学派。程颢认为万物本属一体,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发明本心,自觉达到与万物一体,因此较多地强调内心静养的修养方法,不大重视外知。后来的陆王,大致沿着程颢的理路,发展为心学。而程颐则主张探求事物所以然之理,人生的根本在于居敬穷理,格物致知,较多地强调由外知以体验内知。
后来的朱熹,大致沿着程颐的理路,发展为纯粹的理学。所谓的“程朱理学”,实际上主要指的是程颐和朱熹的理学。当时有许多人追随二程学习,尤其是程颐弟子很多,主要有谢良佐、游酢、吕大忠、吕大临、吕大均、侯仲良、刘立之、朱光庭、邵伯温、苏昺等(其中三吕与苏昺原为关学学者),形成了著名的洛学学派,为南宋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建立其庞大的思想体系奠定了基础。
此外,二程将易学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伊川易传》为义理易学诠释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程氏易传》是伊川易学的精华,它继承了王弼义理派易学传统,将儒家解《易》推阐发挥到极致,可以说是集义理派著作之大成,并对朱熹易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果说王弼易学是魏晋玄学、易学兴起的重要标志,那么,程氏易学则实现了由王弼易学道家化、玄学化的义理向儒家义理的转变。

程颢和程颐从理本体论出发看待人性,认为人性包含着什么

一是“天命之谓性”,一是“生之谓性”。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贯彻,二程说:“性即理。理则自尧、舜至于涂人,一也。”后者是从气上说的。二程说:“‘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天命之谓性”是至善的,“生之谓性”可善可恶,据此,他们又提出天理与人欲两相对立的论断。他们认为,从人的“天命之谓性”来说,人能自觉地遵守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范畴的约束,不会作恶;然而由于受“生之谓性”的支配便产生了“人欲”,人受到人欲的蒙蔽才会作出各种不道德的事情。因此,人欲是恶的渊薮,是天理的对头。“惟蔽于人欲,则亡天理也。”他们主张“去人欲,明天理”。二程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从这种观点出发,二程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口号,使理学变成一种严酷的道德说教。由二程明确提出的“存理灭欲”说后来成为理学家们的共同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