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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某氏之鼠读后感 作用 什么

永某氏之鼠读后感(永某氏之鼠讲了什么故事,什么启发,结尾有什么作用)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2-15 04:43:07 浏览27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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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永某氏之鼠讲了什么故事,什么启发,结尾有什么作用

原文:
永有某氏者,畏日,拘忌异甚.以为己生岁直子,鼠,子神也,因爱鼠,不畜猫犬,禁僮勿击鼠.仓廪庖厨,悉以恣鼠不问.
由是鼠相告,皆来某氏,饱食而无祸.某氏室无完器,椸无完衣,饮食大率鼠之余也.昼累累与人兼行,夜则窃啮斗暴,其声万状,不可以寝,终不厌.
数岁,某氏徙居他州.后人来居,鼠为态如故.其人曰:“是阴类恶物也,盗暴尤甚,且何以至是乎哉?”假五六猫,阖门,撤瓦灌穴,购僮罗捕之.杀鼠如丘,弃之隐处,臭(上自下死)数月乃已.
呜呼!彼以其饱食无祸为可恒也哉!
译文:
犯日忌
永州有个人,畏惧犯日忌,禁忌迷信非常多.他以为自己出生的那年是个子年,子年属鼠,老鼠就是子年的神,因此非常爱护老鼠,家里不许养猫养狗,禁止仆人扑打老鼠;家里的仓库、厨房,都任凭老鼠随便进出吃喝,他一点也不过问.
这么一来,老鼠们就你转告我,我转告你,别的地方的老鼠也都来到他家里,大吃大喝也没有任何灾祸.这个人家里没有一样完整的东西,衣柜里没有一件完好的衣服;凡是吃的喝的东西,都是老鼠吃剩下的.大白天,老鼠常常和人在一起活动,到了夜晚,啃东西,咬东西,打打闹闹,发出的声音千奇百怪,闹得人睡不成觉,他始终不感到讨厌.
过了几年,这个人搬到别的州去了.以后搬进来另外一家人,但老鼠依旧闹得还像过去一样凶.
新搬来的人说:“这群见不得人的东西,偷窃打闹如此厉害,究竟是怎么弄到这个程度的呢?“便借来了五六只猫,关闭上大门,撤除砖瓦用水浇灌老鼠洞,又雇了些人到处搜寻追捕,杀死的老鼠堆得跟山丘一样,老鼠的尸体被扔在偏僻的地方,臭味好几个月后才散去.
唉!这些老鼠以为那种吃饱喝足而又无灾无祸的日子可以永远过下去呢!
寓意:
《永某氏之鼠》比喻那些自以为“饱食而无祸”的人作老鼠,指出他们“为态如故”,以“饱食无祸为可恒”,那他们一定会遭到彻底被消灭的惨祸.这则寓言,深刻有力地讽刺了封建剥削阶级丑恶的人情世态,讽刺了纵恶逞凶的官僚和猖獗一时的丑类.
寓意:凡是害人的东西,即使一时可以找到“保护伞“,但这种庇护是不可能长久的,最终还是没有好下场.
2:对待那些坏人/事,决不能姑息、妥协,要勇于面对、坚决予以打击.决不能任由他们胡作非为
寓言后面作者自己的“评论”就是对寓言内容最透辟的解释和评论” :“窃时以肆暴”.因此,具体而言,本文旨在讽刺那些无能而又肆意窃机逞志的人;联系作者的政治遭遇,又可知本文讽刺了封建剥削阶级丑恶的人情世态.

永某氏之鼠,主要内容概括

一个人很爱老鼠,于是十分爱护老鼠。后来的一户人家把这屋内的所有老鼠都消灭了。(老鼠没有灾害的日子不是永恒的啊!)
望采纳

永某氏之鼠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永某氏之鼠这则寓言告诫人们什么道理

1、第一种角度:凡是害人的东西,即使一时可以找到保护伞,但这种庇护是不可能长久的,最终还是没有好下场。

2、第二种角度:对待那些坏人坏事,决不能姑息、妥协,要勇于面对、坚决予以打击,更不能非常禁忌迷信,决不能任由他们胡作非为。暗喻小人得志虽能嚣张一时,却不能长久.依仗权势的小人会遭到彻底被消灭的下场。

3、第三种角度:多行不义必自毙;恶有恶报,只怕时机未到;姑息养奸必将招致祸患;只要采取积极手段,坚决斗争,才是正确对待鼠一类小丑的唯一办法。

4、《永某氏之鼠》比喻那些自以为“饱食而无祸”的人作老鼠,指出他们“为态如故”,以“饱食无祸为可恒”,那他们一定会遭到彻底被消灭的惨祸。

5、这则寓言,深刻有力地讽刺了封建剥削阶级丑恶的人情世态,讽刺了纵恶逞凶的官僚和猖獗一时的丑类。

《庄子寓言》读后感

  “寓言”一词最早大概是出于《庄子》。《庄子》“杂篇”中有《寓言》篇。关于寓言的解释,唐代庄学家成玄英解释为“寄也”。也就是说有寄托的意思。清代大经学家王先谦解释得详细准确一些。他认为“寓言”就是“言在此而意寄于彼也”。也就是说写的是一件事,而里面却寄寓着别的意思。《庄子·寓言》篇中写的多是寓言,都是编造一个故事而寄托故事之外的自己的思想于其中之作品。不仅《寓言》篇,其实整部《庄子》中很多故

  事都是离言,都是寄托,都是“言在此而意寄于彼”的作品。譬如他的著名寓言“泡丁解牛”,描述的是危丁肢解牛的过程,但却是寄托了庄子对人生的态度,并非仅仅说肢解一头牛而己!自庄子之后,我国的寓言创作绵延不断,例如柳宗元的《黔之驴》、《临江之糜》、《永某氏之鼠》。韩愈的《毛颖传》等等,都是优秀的寓言;这些作品都寄寓了作家的思想。寓言的这种性质,可说是人尽皆知的事,也就是常识吧!就说上面一则“杂话”提到的“龟兔赛跑”就是一则寓言;它的寄寓连小孩都知道是说不要骄傲,要锲而不舍。想来国内外的理论家、作家或者新闻记者们,对寓言这一“质的规定性”也应该是非常清楚的,他们的知识水平,想必不会在一般的小孩之下。

  可是,天下间怪事往往会出人意料地出现。例如吧,有位读者投书报纸,批评一篇评论家们称之为“离言小说”的作品,认为评奖组织者不应该给这篇“寓言小说”评奖,并且引用评论家们的评论,把这篇寓言小说的主题寓意点了一下。评论态度之平和,口气之婉转。可谓得文艺批评与人为善之木色矣。这么一篇短短的批评,竟引起作家的无名怒火,向法院状告发表批评文章的’报纸。我原以为,作家总该有他的道理吧,然而,思考再三,觉得并没有道理。甚至可说是毫无道理。试想,当国内评论家说这篇小说是“寓言小说”。“可以读出对中国变革的忧思”的时候,作家并没有发表宣言,申明自己的作品不是寓言小说,不是寄寓对中国变革的寓意,也没有对评论家施以上告法院的拳脚。当大陆之外的刊物转载作品时。点出作品的寓意,已经过去一年有半,也没有看见作家发表严正声明予以驳斥。惟独对我们自己刊物的善意批评就大光其火,这道理何在呢?尤其奇怪者,状纸递到法院不到两天,域外报刊、电台就连篇累犊地喋喋不休了。这难道又是以前“杂话”中提到过的“洋压力”?这里可否借用列宁一句话问问:“这些措施对谁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