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勃列日涅夫主义的理论
①社会主义大家庭论,即社会主义国家属于一个大家庭,不允许其他势力将一个国家从社会主义大家庭分裂出去。
②大国责任论,苏联在这个社会主义大家庭里是大国,应当承担大国的责任。意在强调苏联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家长的地位。
③国际分工论,即在不同社会主义国家内实现产业分工。
④有限主权论,即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应受到社会主义国家阵营利益的限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是有限的。
⑤国际专政论,即无产阶级专政已经超过了一国范围,可以跨国实行专政。
⑥利益有关论,即社会主义国家中任何一国,都会涉及苏联的利益。
在勃日列涅夫的领导下,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逐渐演变成霸权主义。苏联不但把自己推行社会主义的模式强加给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和中国,干涉别国内政,还不惜动用军事手段来推行这种干涉。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斯洛伐克镇压布拉格之春,不久勃列日涅夫就推出了其有限主权论,为其侵略捷克斯洛伐克的暴行作辩护。1979年,在阿富汗亲苏政权倒台后,苏联又出兵侵略阿富汗。
勃列日涅夫主义具体是指什么
勃列日涅夫主义(Brezhnev Doctrine)又称勃列日涅夫学说,指在1968年侵略捷克斯洛伐克前后,由苏联领导人勃列日涅夫制定的一整套苏联对外扩张的理论。该理论采取进攻性战略,主要包括:军事上以美国为主要对手,战略重点在欧洲,将过去追求的苏美合作主宰世界改为力求取代美国,称霸世界,在苏联及华沙条约成员国内,推行的一套对外扩张和对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思想和政治控制的理论。该主义虽然以勃列日涅夫命名,但实际上是当时掌握苏联意识形态宣传大权的“灰衣主教”苏斯洛夫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