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入党的步骤和时间
入党流程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总支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党总支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总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总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座谈会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
九、总支委员会审查
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委员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十、召开总支党员大会
十一、上级党委组织员谈话
十二、上级党委审批
十三、入党宣誓
入党时间
入党时间指的是被确定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也就是支部大会通过,组织上吸纳你为预备党员的那天。党员的党龄,应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被延长预备期的,其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后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入党的程序和步骤
第一阶段:入党申请人。不管你是在校学生,还是已经踏上工作岗位的职业精英,或者是在家务农的农牧民,只要你提交了入党申请书,这一阶段统称为入党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具有中国国籍,而且能承认党的纲领与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并且能执行党的决议,自愿缴纳党费的。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在经过组织上专门的培训,并且在其后的考试中成绩合格者,经党支部批准并公示后才能称之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阶段需要注意两点:(1)入党申请人在经过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后,才能继续下面的流程;(2)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至少有一年的考察期,在考察期内要不断的向的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近况。第三阶段,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在经过党组织最少一年的培养教育考察通过后才能成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阶段也需要注意两点:(1)入党积极分子在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后,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可列为发展对象;(2)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会对其进行政治审查。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在经过组织上再一次的培养教育,并且顺利通过考察才能成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阶段依然需要注意两点:(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至少为一年,在这一年的预备期间,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会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预备党员也要定期的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2)预备期满后,要向组织上递交转正申请书。
第五阶段,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报告,经党组织研究考核给予通过后,才能转正成为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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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程序的五个阶段二十五个步骤
法律分析: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步骤:
一、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阶段: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初步培训。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三、确定发展党员阶段:确定发展对象,确定介绍人,政治审查,进行公示,集中培训。
四、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派专人谈话,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五、预备党员考察转正阶段: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入党宣誓,教育考察,转正申请,转正公示,召开转正支部会议,党委审批,党员档案归档整理,预备党员发生变动时。
提示: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主持人(单位)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入党流程时间及步骤
入党时间:
入党时间指的是被确定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也就是支部大会通过,组织上吸纳你为预备党员的那天。
由于党的十-大党章中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上级党委批准他入党之日算起。“所以,在xx大党章通过之后到xx大党章通过之前,这一期间入党的同志,他们的入党时间,应按照当时的党章规定执行,即从上级党委批准他入党之日算起。
入党流程: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参加学校组织的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考察期一年以上
党支部每季度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谈话、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等。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一般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会议内容应真实反映在《发展对象意见表》上。
5、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对发展对象的情况予以公示。
6、政审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发展对象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并填写《发展对象政审表》
7、上级党组织预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发展对象意见表》、《发展对象情况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等。上级党组织(总支)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者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8、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9、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10、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11、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
手续: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入党的流程和步骤是什么
一、入党的基本步骤流程:
(一)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派人谈话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上级党委备案
3、指定培养联系人
4、培养教育考察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确定发展对象
2、报上级党委备案
3、确定入党介绍人
4、进行政治审查
5、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四)预备党员的接受
1、支部委员会审查
2、报上级党委预审
3、填写入党志愿书
4、支部大会讨论
5、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6、上级党委审批
7、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2、入党宣誓
3、继续教育考察
4、提出转正申请
5、支部大会讨论
6、上级党委审批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备案
7、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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