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著名推理小说作家横沟正史写过一部非常有名的长篇小说叫《八墓村》,其大致内容为:在鸟取县与冈山县交界处的深山里有一个破落村庄,三百八十年前,一位将军率领战败的七个武士,用三匹马载了三千两黄金逃到这里,寻求村民的庇护,躲避敌人的追杀。村民们看他们可怜,便同意了,其实是贪图他们携带的黄金,于是趁着武士们不备发动突然袭击,将他们统统杀死。武士们临死前对村子下了诅咒,要老天对村民们降下世世代代遭遇横死的惩罚。村民们很害怕,将武士们埋葬在山丘后面,从此这个村子也便被称为“八墓村”,而随着时间的推移……
《八墓村》这部小说充斥着诡异恐怖的氛围,尤其是想到横沟正史创作的由头竟是日本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津山事件”(1938年5月21日发生在津山市附近西加茂村的大屠杀惨案),更加令人不寒而栗。而在推理小说创作中,后来也有很多作品采取类似的模式,即为了私吞一群陷于困境、舍命相投的人的财产,先是假意收留施以援手,而最终将其杀害,若干年后,加害者或者其子孙遭遇酷报,在连环杀人案中相继遇害……
鲜为人知的是,在中国的古代笔记中,也有不少这类“八墓村故事”,读起来让人充分领略到人性中丑恶阴惨的一面。
一、四万买命银,七个无头人
杭州有个名叫汤世坤的秀才,三十多岁,在一户姓范的人家坐馆教书。一天晚上散了学,他在屋中独坐。时值冬月,汤世坤一向畏风,便将书斋的窗户尽行关闭。夜交三鼓,一灯荧然,屋子里十分寂静,汤世坤正在看书,忽然见窗户被推开,“有无头人跳入,随其后者六人,皆无头,其头悉用带挂腰间”。一看这景象,汤世坤差点儿被吓死,谁知更加可怖的一幕发生了,这七个无头人竟围住他,摘下挂在腰间的头颅,“各以头血滴之,涔涔冷湿”,汤世坤惊恐万状,连声音都发不出来。恰好书童进来倒尿盆,看到这幕景象,将盆中溺物泼向那些无头人,它们才一冲而散。再看汤世坤,已经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主人闻讯匆匆赶来,“灌姜汤数瓯”,汤世坤才醒来,要求回家,主人唤来肩舆送他。汤世坤的家在城隍山脚下,肩舆抬着他快到家时,他突然大喊大叫要折回,舆夫们不知究竟,他说看到山坡上“夜中七断头鬼昂然高坐,似有相待之意”。没办法,舆夫们只好如他所请,抬他回到主人家中,“主人无奈何,仍延馆中”,汤世坤身热如焚,一病不起。
这家主人一向仁厚,便将汤世坤的夫人请来照料他,并延请名医治疗,但汤世坤实在病得太重,医药罔效,未三日而卒。正在其妻痛哭不已时,他幽幽地又苏醒过来,对妻子说:“我活不成了,所以复苏者,乃是冥府宽恩,让我来与你诀别。”说着便讲出一段在冥府遭遇的奇事:病重昏迷时,他见四个穿青衣的人用锁链拉着他,走入黄沙茫茫的阴界,他问自己犯了什么罪?青衣人说:有人到冥府告发你了,要向你索命!汤世坤愈发糊涂,问自己欠下何人命债?青衣便拿出一面有柄小镜,让他自行观照。他接过一照,发现镜中的自己“庞然魁梧,须长七八寸”,完全不是今生那个白面书生的清瘦面貌,猛然想起镜中呈现的乃是前世的自己,又回忆起前世所造之孽来。
原来,汤世坤的前世姓吴名锵,乃是明末娄县的知县。当时娄县有七个大盗,抢劫富户,得到四万两银子,将其埋在深山中的某个地方。不久,这七个大盗被捕,依律当斩,他们七个人一合计,不如用钱买命,便找到娄县典史许某,请他代向吴知县交涉。吴锵明知盗罪难逭,表示拒绝。许典史引用《左传》中“杀汝,璧将焉往”的掌故劝道:“先答应他们,等他们供出埋银的地点,再掘取其银而仍杀之!”吴锵一时心贪,便同意了……而那七盗丢银丧命,自然怨气不散,到冥府伸冤,阴官亦认为吴锵所作所为卑劣至极,才令青衣人将今世已为教书先生的他锁拿。汤世坤被带到阎罗殿,只见七鬼“头摇于腰间,狞恶殊甚,开口露牙,就近来咬我颈”,不禁拼命哀求,最终阴官只同意他稍回阳间跟妻子告别。
说完这些“前世今生”,汤世坤便不复开口,无言而卒了。
《子不语》
二、杀之璧焉往?投胎败汝家!
记载在《子不语》中的这则汤世坤的故事,很容易被后人认为是纯粹的一段鬼话,毕竟随园主人的这部书里充斥着荒诞不经的内容,但倘若换个角度,就能发现,排除掉断头七鬼、魂游阴间等内容,故事表现了我国古代牢狱中一些真实的“黑幕”。
中国古代牢狱的黑暗,绝不是一篇文章所能道尽的。在那暗无天日之所,一个囚徒的生死,完全掌控在从牢头、典狱到知县组成的罗网之中,真个“让你三更死,没人留你到五更”。在这种情况下,囚徒们的种种祈求活命之法,只能是“赌”,赌那些执掌自己命运的黑手能稍有人性,网开一面,但赌的结果却多半是输。这也就造成类似汤世坤的故事层出不穷,在古代笔记中十分常见。比如乾隆年间学者王椷所著的《秋灯丛话》中就记有这样一事:
《秋灯丛话》
会稽有个姓唐的师爷,乾隆初年在一县作幕。当地有剧盗三人,抢掠无数,最终被捕。即将问斩的前夕,他们找到唐师爷“贿数千金求其援”。唐师爷纳之,却不伸援手,看着他们被斩杀,但毕竟心里有愧,于是辞归故里。一年后的一天,他偕友出游,本来好端端的,半路上突然变了神色,奔跑回家,藏匿室中,自己抽自己的耳光骂道:“既诓我金,何毕我命?踪寻经年今始遇,将焉逃耶?!”说完跳起来把身体往地上砸,“顷复跃起,若有摔之者”,没过多久,他就七窍流血而死了。
《秋灯丛话》的成稿时间约在乾隆四十二年的冬天,早于《子不语》(《子不语》大约成书于乾隆五十三年),加之《秋灯丛话》当时流传不广,王椷的文名又并不显,是以袁枚未必读过此书,不大可能存在从中“融梗”的问题。也就是说,生活在同一时期的两个文人写出相同类型的故事,说明此类案件在当时十分常见。
清末汪道鼎所著《坐花志果》中所记一事,则十有八九是从《子不语》中汤世坤事而来:“宣城有巨盗行劫久,金多而党众,营汛莫敢谁何。”朝廷被迫选派了一位“严厉有吏才”的官员来治理宣城,这位官员果然雷厉风行,履任还不到十天,即设法将巨盗捕获。巨盗以数万两银子行贿他,希望饶自己不死。家人劝官员不要拿这笔贿金,官员笑着引用《左传》里的话说:“杀之,璧将焉往?”遂纳其贿,然后仍然按律将巨盗诛杀。巨盗伏法的当晚,官署的守门人突然见那巨盗的鬼魂进入宅门,大吃一惊,“呵之不止,追之不及,入内室而灭”。天亮时,那官员的小妾生了一个儿子,长大后花天酒地,为非作歹,把父亲辛苦创下的家业败了个精光——“人咸知为盗之索债云”。
相比汤世坤的遭遇,应该说投胎败家要“人道”得多。这里需要解释的是“杀汝,璧将焉往”这句话的由来。文见《左传·哀公十七年》,讲的是卫庄公无道,戎州人攻打他,卫庄公逃到戎州己氏家里躲避,掏出一块玉璧说:“只要你救了我的命,玉璧就是你的!”己氏说:“杀了你,玉璧又能到哪里去?”遂杀之而取其璧。
还有些死囚,知道自己罪无可逭,提前献出“其璧”,只为求个全尸,而竟依然得不到承诺者的践诺。清代学者朱海所著《妄妄录》中记山东一个偷采人参者,被捕后依律被判处死刑,他临刑前找到刑部一位名叫杨七的狱卒,“以人参贿杨,又与三十金,嘱其缝头棺殓”。杨七一口答应下来。谁知等采参者被斩首后,杨七“竟负约,且记人血蘸馒头可医痨瘵,遂如法取血”——不仅背信弃义,而且丧心病狂!结果他刚刚抵家,就用两只手自扼其喉喊叫道:“还我血!还我血!”顷刻喉断而死。
三、为灭冤杀罪,更灭诉冤人
事实上,司法者为了“取其璧”而害人的事情,直到民国依然常见。《洞灵小志》中写直隶总督府的幕僚王某,有一次旅居天津某旅馆,突见楼梯上站着两个“冥役”:一个持牌,一个拿着铁链,“状狰狞可怖”。王某大叫一声发了狂,不停地说着胡言乱语道:“某案东窗事发,你们五个人都是案中人,不日都要前往阴曹地府对质!”家人知道他是中了邪或者鬼上身,禳解之、医治之,却都没有效果,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发狂死去。不久之后,王某的四个曾经在直隶总督府一起工作的同事也都先后暴死。人们了解之后才得知,原来王某在佐幕期间,仗着权势,在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与那四个人一起贪图利益,“有所倾害”,终于招致被害者投诉冥司,遭到酷报。
《洞灵小志》
还有比“取其璧”更狠毒的害人动机,可称之为“灭其迹”。《客窗笔记》记载,江苏臬司(主管一省刑狱的按察使)遇到一起案件:沛县县民某甲与妻子吵架,离家出走,“会近地有一尸,被重伤,面目腐烂不甚可辨,衣履与甲极相似”。因为某甲之妻一向与邻居某乙有奸情,且广被县民所知,故人们都怀疑是其妻与某乙串通谋杀了亲夫。县令听说此事,将其妻与某乙拘押来,严刑审讯。虽然两个人极力否认,但“奸有证据,尸有相似”,两个人难以自明,且三木之下,谁人能忍,只好被迫认罪。巡抚和臬司衙门审核之后,批准如律抵罪,将二人处死。
再说某甲,离家出走后在各地打工不归,一晃半年过去了,在徐州工所执役的时候,听同伴说起发生在家乡的这一“杀夫大案”,不由得骇然失色:“我固在也,而妻论死”!他赶紧跑回家中,到县衙自首。县令一见他,吓得魂飞天外,知道自己杀错了人,犯下了大罪。无计可施之下,县令带着某甲来到臬司衙门,“晋谒密陈”。臬司深知,此案一旦传扬出去,自己势必因为核准死刑失误而被朝廷问罪,于是让县令把某甲收入司监(按察司牢房),当晚某甲便不明不白地死在牢中,其妻与某乙的被冤杀自然也就不了了之。后来臬司因为在丁忧期间干涉一起重案而被处死,“家亦全破”,时人都说这是他活该受的“冤狱之报”!
志怪不可全信,有鬼皆为杜撰。报应一事,究竟有无,恐怕是谁也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单口相声的定场诗有云“说书唱戏劝人方,三条大道走中央,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古代笔记中凡是讲报应者,当与此定场诗同视——但善恶到头的“头”到底在哪里?真正的恶人又究竟怕不怕“报”?恐怕也都没有答案。古人费尽心血写出的劝世良言,说到底无非是希望在作恶者的鞋里撒几粒砂子,指望在他们巧取豪夺之后,万一将来生个病闹个灾的难免会往报应上琢磨,稍有不安……这么一想,善良者既是真善良,更是真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