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府“爬灰”在焦大醉骂后甚嚣尘上。有说秦可卿无耻和公公贾珍通奸的,有说秦可卿与贾珍才是真爱的,有说秦可卿被逼无奈与贾珍不轨的。但这些说法都不代表“爬灰”。原文只说“爬灰”,而“爬灰”一词其实只需要贾珍单方面对秦可卿觊觎有淫念,就叫爬灰,根本不需要秦可卿配合。 那么,脂砚斋批语中留下的“淫丧天香楼”和“赦之”到底怎么回事呢?看看曹雪芹留下了那些线索。
「甲戌本:今秦可卿托……理宁府亦……凡……在封龙禁尉,写乃褒中之贬,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按:甲戌本此页被对角撕去,故缺字甚多。此页原有三则评语,第二则与本回庚辰本眉批同,第一、第三两则若干缺字据庚辰本、靖藏本补。)
「靖藏本:此回可卿梦阿凤,作者大有深意,惜已为末世,奈何奈何!贾珍虽奢淫,岂能逆父哉?特因敬老不管,然后恣意,足为世家之戒。“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两条批语,《甲戌本》为古本,更可信。《靖藏本》相传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被发现,只抄录了批语,原本见的人不多,更不知所踪,真实性不如《甲戌本》。《甲戌本》没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和“赦之”的批语,是由「谁也没见过真本只有批语存在的《靖藏本》」补齐的批语。如此,这个“脂砚斋”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未必可靠。这且不说。我们读书,还是本着从原文找线索,先相信曹雪芹,再结合脂砚斋,最后才是红学大家等前辈的理论。
秦可卿的性格循规蹈矩,一步不敢走错。别人一句话她都会思虑好几天,曹雪芹笔下的这个人物,自尊自爱。洁身自好到有“洁癖”的地步。这种人最不能接受的是自己犯错,怎么可能做下千夫所指的“不伦”之事?文学作品塑造人物最怕性格不一致。曹雪芹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秦可卿毕竟不是岳不群,表里不一。
秦可卿的性格反倒契合“淫丧天香楼”愤而自尽能,表明她不甘受辱的性格。但“淫”这个字是指秦可卿还算贾珍,并没有说清楚。古人用词极简。以秦可卿的性格论,绝不是潘金莲一类人。那只能是因“淫”而逝,也就是遭到贾珍侵犯! 这是二。
曹雪芹借贾宝玉一步步择机接近秦可卿最终“梦游太虚幻境”,表现出“爬灰”的本质是男方主动。借以影射贾珍一步步接近秦可卿的“爬灰”真相,从始至终秦可卿都属于局外人,受害者。就像她不知道贾宝玉对她有不伦想法一样,同样想不到贾珍的禽兽聚麀行为。 这是三。
曹雪芹在秦可卿判词对贾宝玉的“爬灰”(贾宝玉对秦可卿的不伦之情就是“爬灰”)行为用“不肖”来形容。对贾珍致死秦可卿用“造衅”概括。造衅二字非常明确的突出制造时机,挑衅冲突之意,说白了就是强暴。 这是四。
依据曹雪芹留下的四点不同寻常之处,个人推测天香楼上极可能是贾珍买通了秦可卿身边丫头,制造秦可卿独处的机会,贾珍借酒强迫秦可卿,秦可卿愤而自尽。随后贾珍为掩盖秦可卿死亡真相,借用盛大葬礼转移试听,尤氏之病正是配合贾珍便宜行事。更由尤氏出主意,借焦大醉骂“爬灰”之莫须有的事祸水东引,污蔑秦可卿清白,使得她就算上吊自尽,秦业想追究也张不开口。更避免被贾家政治对手借机发难。
秦可卿如果因与贾珍有不伦而死是私事,但贾珍“造衅”儿媳妇致死,就成了公事,两者可利用的差别很大。尤氏那么怕贾珍,却敢于关键时刻“装病”表明她生病是有意为之,获得贾珍同意。而秦可卿贴身丫鬟瑞珠的死,怎么看都是被“灭口”。天香楼发生的事,瑞珠应该是主要参与者,只是没想到秦可卿反应那么强烈,直接上吊自尽了(秦可卿判词写的非常清楚)。
秦可卿上吊、尤氏装病、瑞珠殉葬都不符合常理。秦可卿敢做丑事就不会自尽;尤氏怕贾珍如何敢撂挑子装病?瑞珠在秦可卿死后半天才死更蹊跷。自尽方式很多,触柱而亡最不可理解,被棍棒击头也是类似状况。曹雪芹留下这三个线索,也证明“淫丧天香楼”有问题!
其实,秦可卿身边丫鬟婆子几十号人,想找独处的机会几乎不可能。她的房间又是与贾蓉的婚房,根本不存在与贾珍通奸的情况。再者通奸的话,是不能用“爬灰”形容的,这有本质区别。现代人往往忽略了细节,才会人云亦云。
翻遍各个版本曹雪芹和脂砚斋都没有一个字说秦可卿不轨。“淫丧天香楼”的“淫”的归属对象上面解释了未必是秦可卿。再就是脂砚斋说的“赦之”,现在网络时代为了保护人的隐私,尤其受害人隐私,打码,化名等等都属于“赦之”范畴,赦之反倒是脂砚斋对秦可卿的爱护,值得敬爱才会赦之,秦可卿若是多姑娘、鲍二家的那样的女人,又有什么值得赦之的。不是吗?
「文/君笺雅侃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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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资料重点引自: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80回本 ;《周汝昌校订批点本石头记》80回本
《红楼梦》通行本120回本 ;《红楼梦》绘全本·清·孙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