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哪一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修订)
- 中国红十字会使用的标志是什么
- 中国红十字会在哪一年哪个城市成立
- 中国最早的红十字会是由谁一手创建的
- 中国红十字会
- 红十字标志是什么
- 参加红十字会需要什么条件
- 中国红十字会的性质是
-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哪一年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而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
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履行法定职责,发挥其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缴纳会费的,可以自愿参加中国红十字会。
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通过申请可以成为红十字会的团体会员。
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
国家支持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第四条 中国红十字会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依照中国批准或者加入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依法制定或者修改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第六条 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发展同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第二章 组 织第七条 全国建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
县级以上地方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全国性行业根据需要可以建立行业红十字会。
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第八条 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和副会长。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执行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其人员组成由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受监事会监督。第九条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可以设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理事会聘请。第十条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第三章 职 责第十一条 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第十二条 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执行救援、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第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救援、救助、救护职责。第四章 标志与名称第十四条 中国红十字会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
红十字标志具有保护作用和标明作用。
红十字标志的保护使用,是标示在战争、武装冲突中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的人员和设备、设施。其使用办法,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红十字标志的标明使用,是标示与红十字活动有关的人或者物。其使用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规定。第十五条 国家武装力量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红十字标志,应当符合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第十六条 红十字标志和名称受法律保护。禁止利用红十字标志和名称牟利,禁止以任何形式冒用、滥用、篡改红十字标志和名称。
中国红十字会使用的标志是什么
中国红十字会的会徽为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标志。
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发展同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友好互信关系。
红十字会的立法目的: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少事业,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制定红十字会规则,自愿加入红十字会。
形象标识
中国红十字会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其使用方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标志标明性使用规定》的规定执行。
中国红十字会的会徽为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
中国红十字会的会旗为白色旗帜正中央印制中国红十字会会徽。
全国各级红十字会统一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和会徽、会旗。
红十字标志、红十字旗、中国红十字会会徽和会旗以及会员证、团体会员标牌、荣誉证书等需用红十字标志的,应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红十字会在哪一年哪个城市成立
中国红十字会于1904年在上海创立,起初叫“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建会后一直从事救护伤兵、救助难民和赈济灾民活动,并积极参加人道主义救援活动。1906年,清政府签署承认了《日内瓦公约》。1907年,“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改名为“大清红十字会”。1912年,“大清红十字会”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912年1月15日通报各国,正式承认中国红十字会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之一。1919年,红十字会国际协会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当年7月8日加入该会。1952年7月,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惟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因而成为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第一个恢复合法席位的团体。
中国红十字会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其使用方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标志标明性使用规定》的规定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的会徽为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
中国红十字会的会旗为白色旗帜正中央印制中国红十字会会徽。全国各级红十字会统一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和会徽、会旗。红十字标志、红十字旗、中国红十字会会徽和会旗以及会员证、团体会员标牌、荣誉证书等需用红十字标志的,应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最早的红十字会是由谁一手创建的
提到红十字会,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什么是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而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周总理亲自主持并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
中国最早的红十字会创始人为沈敦和。沈敦和(1866~1920)字仲礼,浙江宁波人,国际上知名的社会活动家和慈善家。早年留学英国剑桥大学,专攻政法。回国后曾任金陵同文馆教习、江南水师学堂提调、吴淞自强军营机处总办、上海四明公所董事、上海总商会理事等职,署记名海关道。光绪三十年正月发起成立中、英、美、德、法五国合办的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被推举为中方办事总董为中国红十字会的缔造者。光绪三十三年后,历任大清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常驻上海。先后创办中国红十字会时疫医院、红十字会总医院及医学堂、天津路分医院、中国公立医院等,兼任上述各院院长。
其宗旨是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
如今,中国红十字会具有相当完整的体系和制度。直至2019年9月3日,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京闭幕。
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会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于1904年在上海创立,起初叫“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建会后一直从事救护伤兵、救助难民和赈济灾民活动,并积极参加人道主义救援活动。1906年,清政府签署承认了《日内瓦公约》。1907年,“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改名为“大清红十字会”。1912年,“大清红十字会”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912年1月15日通报各国,正式承认中国红十字会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之一。1919年,红十字会国际协会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当年7月8日加入该会。1952年7月,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惟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因而成为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第一个恢复合法席位的团体。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红十字事业进入了持续、快速发展时期。各级各地红十字会迅速恢复和建立。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有31个省级分会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分会,7万多个基层组织,近2000万会员。在人道领域里的工作不断开展,并得到了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备灾救灾网络已初具规模,中国红十字会在开展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中,募集了价值20多亿元人民币的救灾款物,为保障受灾群众的健康、保护受灾群众的生命作出了贡献。1982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协助政府倡导和推进公民无偿献血事业。中国红十字会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和许多国家红十字会有着良好关系与合作,也积极援助姊妹国家红十字会。1985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曾三次担任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领导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副主席。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使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有了法律保障。
2004年中国红十字会召开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国红十字会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聘请国家主席胡锦涛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选举彭佩云继续担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事业2005—2009年发展规划》。
在新的世纪里,中国红十字会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突出抓好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社会服务、传播国际人道法及红十字运动基础知识、推动无偿献血和红十字青少年道德教育、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预防艾滋病等主要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向社会宣传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等工作,配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的红十字事业。
中国红十字会将遵循红十字运动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的七项基本原则,继续努力,为中国人民的幸福,为全人类的和平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红十字标志是什么
红十字标志是白底红十字。
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发展同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友好互信关系。红十字会的立法目的: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少事业,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制定红十字会规则,自愿加入红十字会。
红十字标志的含义及作用:
红十字标志的含义有两项,一是指示性的,即表明这是与红十字有关的人和物;二是保护性的,即表明这是一个受到国际人道主义法律保护的人和物,不应受到攻击的人和物。
带有这一标志的人和物,在法律上即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有义务。权利是受到一系列法律的保护,义务是遵守该标志对他们行为所作的种种限制,避免主动参与任何敌对行为。
红十字标志在法律上的这种双重信息,决定了它的神圣性。红十字标志除了这自身的作用外,不传达任何其它信息,更不传达任何含有政治意识形态或宗教特征的信息。
参加红十字会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本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自愿缴纳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成为红十字会会员。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加入红十字会的为团体会员。
法律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第五条 各级红十字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活动,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的支持、资助和监督。各级人民政府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 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确立的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及普遍七项基本原则,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的性质是
中国红十字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人道救援组织,属于社会团体,类似于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众团体。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的宗旨是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
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
中国红十字会的会徽为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
中国红十字会的会旗为白色旗帜正中央印制中国红十字会会徽。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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