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网络医托”
当前,“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等问题已成为我国医疗行业的旧病痼疾,一些“网络医托”甚至“升级”为集团化运作,他们利用各种非法手段制造就医骗局,让患者防不胜防。
目前“网络医托”主要行骗方式有两种,①一种是医疗咨询机构的员工假扮“美女医生”,通过QQ、微信、陌陌等聊天软件“勾搭”患者,他们精通人性心里弱点,从对话到朋友圈全方位假装医生。②另一种是部分医院向百度等搜索引擎支付一定费用购买关键词,在搜索引擎获取排位曝光。
“网络医托”,经常打着互联网的幌子骗人,秉持“进了医院就不怕没病”的盈利原则。有的“网络医托”不仅帮患者找医疗机构,而且还能帮着挂号,形成了“一条龙”服务,热情帮忙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勾连。
“网络医托”是特定主体与关联医疗机构之间形成的一种利益输送模式,特定主体以互联网作为依托,使用具有欺骗性的方式引诱患者及家属前往关联医疗机构就诊。关联医疗机构在诊断过程中通过“过度医疗”“虚假医疗”等手段牟取高额医疗费用,关联医疗机构会在事先或事后给予特定主体以报酬,最终实现“双赢”的局面。“网络医托”具有信息传播快、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其危害较传统“医托”更为严重。因此,将“网络医托”行为定性为侵权,有利于对受害患者的权益提供全方位救济。与此同时,建立多维监管体系成为根治“网络医托”的关键。
“网络医托”对患者造成危害损失,如何依法维权?
在受到‘网络医托’欺骗后,若患者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要求行为人给予抚慰性损害赔偿,即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三倍赔偿,并且医疗机构与“网络医托”中介之间属于明知诊疗服务活动存在缺陷,如果造成患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不仅可以要求给予相关实际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还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正当利用,为医疗行业和患者带来了福音,但同时需要注意把握其底线。“网络医托”现象尽管可以通过现行的相关法律予以惩治,但无法产生有针对性的效果。建议,尽快制定专门规制“网络医托”现象的法规。同时,“网络医托”涉及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等行政机关,消除这种社会现象需要各部门强化全面监管,加大技术监管的力度,协同作业,共同整顿。
如何破解“网络医托”
不妨从隔空问诊入手
对于“网络医托”来说,都接受过专门的培训,会严格按预设好的步骤来实施骗局,并且每一个环节都有对应的“话术”:
第一步,以慈善机构的名义博取患者信任,许诺相关的补贴基金;
第二步,冒充“医生”身份告诉患者病情不乐观要及时就医;
第三步,引出他们所推荐的指定医院,诱导患者上钩。不难看出,就算这种“话术”再高明,究其实质,都是通过“隔空问诊”来行骗的,也就是说,从始至终,患者都是在网络咨询,并未见过“医生”的庐山真面目,云里雾里间就受骗了。
其实,所谓的“隔空问诊”看似很时尚,也很便捷,却是一个误区;因为就目前的医疗体系和医疗资源来说,虽然很多医院开通了网上预约平台,但是针对患者的网上咨询或寻医问药的热线服务都还没有开通。也就是说,对于正规医院来说,在现有的资源下实行“隔空问诊”并不现实,因为患者可能询问的疾病很单一,很可能是特定的一个症状或者一个体征,如果要解答必须专科医生来解答,而医学范围很广,靠某一个医生根本无法解决。因此,只要是正规的医院,基本都不可能在网上接受“隔空问诊”,患者情况千差万别,负责任的诊治必须是到院就诊。
因此,破解“网络医托”不妨从“隔空问诊”入手,只要把“正规医院不可能隔空问诊”的理念在患者中普及,那些“网络医托”的谎言就不攻自破了。这就需要卫生系统相关部门多宣传医学常识,比如可以定点、定期进行拉网式讲解,力争让每一位公民都能识别“网络医托”的骗局。当然,从“隔空问诊”的宣传入手,是为了快速规避患者再上当受骗,要根治这种顽疾,肯定需要同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决不给“网络医托”们可乘之机。
网络医托有哪些罪孽
网络医托是由传统医托发展而来,称得上是医托们的“互联网+”。这样的升级,使网络医托的危害在传统医托的基础上成倍增加。
首先,传统医托在医院或车站行骗,范围尚且可控,行踪也好追寻。但网络医托立足网络,面向全国,受害面要大得多。且网络容易隐匿身份,便于冒充专家,更让患者防不胜防,即使患者足不出户,网络医托也能找上门来,行骗的触角能伸到任何一个角落。可见,网络医托的危害,要比传统医托大得多。
其次,脑瘫患者所处的家庭十有八九十分贫困,因为这个病极难治,需要经过多年的康复治疗,导致这些家庭不仅要花光积蓄,而且可能债台高筑,既穷且病,这些家庭属于弱势群体中的弱势者。但网络医托专骗这些患者,让这些家属雪上加霜。骗取普通患者的钱就不可饶恕,这些医托骗的是贫困患者的钱,足见其罪孽之深。
此外,慈善的作用是扶贫济困,但网络医托把慈善当成了骗人的幌子,不仅假冒慈善机构人员套取患者资料,而且用慈善项目来诓骗患者。患者原本想得到社会的帮助,结果却掉进了骗子精心设计的陷阱,最后患者既不相信医托,也不再相信慈善,让慈善也躺着中枪,当真正的慈善伸出援手时,这些患者反而不敢接受。利用普通手段来行骗本就十分可恶,假借慈善的名义行骗,就是恶上加恶。
仅从上述三个方面,就可看出这些网络医托的多重罪孽,且他们多行骗一天,受骗的贫困患者就会增加不少。因此,对他们的打击应该保持紧迫感,在处罚力度上,更要考虑其危害的多样性和严重性,确保罚责对等,对网络医托产生足够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