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华的女友受审
周克华女友受审 年仅20拍大量艺术照[组图]。由于警方尚在审讯周克华的女友,目前有关她的消息不多。不过,网络微博上已经对周克华女友照片疯狂转发。网友称周克华女友名叫张贵英,四川宜宾人,今年20岁,与周过从密切,住在沙坪坝区高滩岩一出租屋内。
周克华女友该判什么刑
目前看来有以下几种情况,最终结论,要看警方掌握的证据来判定:
窝藏、包庇罪
根据《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这一行为必须是在被窝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产生的,且双方没有事前通谋。
按照这一法律规定,如果张贵英仅是周克华女友身份,对其行踪不管不问,或者问了,但周克华并不说。直到案发时,张贵英主动为周克华提供藏身住所,为其通风报信,使得周克华逃匿,只要有这些情况属实,即便事后周克华还是被击毙,张贵英仍构成窝藏、包庇罪。
涉嫌故意杀人罪,系主犯。
如果根据警方调查的情况,发现张贵英尽管没有直接实施犯罪,但如果她真是周克华的“军师”,参与策划并指导实施犯罪,其性质就十分严重。她跟周克华共同承担同样的刑事责任,即是主犯。
按照法律规定,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责任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张贵英也将面临着最高可处以死刑的处罚。
涉嫌故意杀人罪,系从犯。
根据目前媒体发布的信息,周克华每次作案前,其女友应该知道其犯罪行为。比如,重庆劫案发生后,张贵英责怪周克华仅抢了几万元。另外,在周克华犯罪得手后,又让其躲到自己的租住地等,都有可能构成从犯。
按照法律规定,帮助犯罪是从犯的一种,即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也就意味着,张贵英如果构成该罪,基本不可能被判处死刑。
涉嫌侵占罪
如果警方查明,张贵英在周克华的犯罪中毫不知情,更无参与,但她曾经接受过周克华的赃款,那么,张贵英有义务退赃,将赃款返还国家机关。但是,如果其拒不退赃,那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在这个层面上,张贵英和周克华的父母家人是一样的情况,如果此前接受过周克华的赃款,就应该主动退赃,否则,就有可能涉嫌犯罪。
不构成任何犯罪
如果经过警方的调查,张贵英所说的在作案前与周克华沟通的事实并不存在,而其在周克华的所有犯罪行为中,并不知情,就根本不构成任何犯罪,因此更无须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张贵英为周克华的躲藏逃跑提供了帮助,否则,她作为其女友,也无法定的举报义务。除非,当民警找到她了解情况时,她作了伪证,这个时候才涉嫌犯罪。
张贵英的人生经历
张贵英出生时大病缠身,“放在箩筐里,看着都快死了,后来硬是活了过来”。
在云顶中学念初三的一天,张贵英突发当地人称“猪婆疯”的疾病,常在夜里发病,“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后来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癫痫病。
张贵英患上癫痫后,智力下降,成绩变差,初中毕业后就不读书了。在同学眼中,病后的张贵英变得“孤僻”、“自卑”。
2008年底,初中毕业的张贵英与同村姐妹一道,加入了南下珠三角的务工大军。 2011年9月,在张贵英一亲戚的介绍下,张贵英开始在宜宾市柏溪镇一家按摩店坐台。3个月后,张贵英又经人介绍,来到宜宾市城区南岸金发街坐台,在这里她被称为“小琴”。
2011年4月左右,周克华来到她所在的按摩店,并使用化名“刘东”结识张贵英。 张贵英成了周克华女友,得到周克华的细心照料。周要求张贵英跟着干,并带着她到了重庆作案。
第二次包养期满后,周克华称自己的租住房到期了,想继续住在张的住处。并告诉了张贵英他的真实姓名:周克华。
两人在宜宾同居期间,周克华出手阔绰,对张贵英十分照顾,就连吃饭,很多时候也是周克华从外面买回带给张贵英吃。在张贵英的眼里,周克华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心态比一般人冷静得多,渐渐地,她对周克华产生了依赖。
周克华要求张要交一份投名状或者跟自己到重庆去做事。张贵英说选择和周克华一同前往重庆“做事”。
2011年7月1日,张贵英和周克华一同前往重庆。
在重庆杀人抢劫后,张贵英帮他存了赃款,并在沙坪坝公园用口红帮周克华化装。周要求她收集所有报道发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