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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

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十六字工作方针是)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12-18 06:06:46 浏览2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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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十六字工作方针是

法律分析: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发展党员要坚持十六字方针,是哪十六字

总的原则: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中国共产党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原则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出了发展党员的新十六字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发展党员的原则是:“入党自愿、个别吸收”。

发展党员的新的十六字方针,提高质量是核心;“发挥作用”是提高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是提高质量的落脚点;“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关键是要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这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集中体现。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什么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解释

1、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2、控制总量的要求。近十年,党员发展呈快速发展趋势,全国党员总数已超过8500万,每年增加200多万,增幅为3%左右。有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发展党员质量不高,一些不够党员标准的人,甚至存在一些较严重问题的人进入党内的现象,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这意味着在党员发展的总量控制上,发展比例有所降低,更加注重质量,
4、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要优中选优。新十六字方针新增加了“发挥作用”。这意味着要阻止把一些不犯什么错误,但也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发展入党,要求党员必须发挥新锋模范作用。总之,新十六字方针,提高质量是核心;“发挥作用”是提高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是提高质量的落脚点;“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

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1、答: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答:主要程序是:1、清点到会人数;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3、入党介绍人分别向大会介绍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4、党小组长向大会介绍本小组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5、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向大会介绍对发展对象的意见;6、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要求,发展对象表明态度;7、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8、支部书记总结宣布支部大会决议。
  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等,持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六个月内使用。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字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十六字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规定:人民政协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这个方针是在毛泽东l956年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基础上,根据我国阶级关系发生的根本变化,结合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以补充完善而成的。这个方针充分体现了我国新型社会主义政党关系。

扩展资料:

其中,“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是毛泽东1956年4月25日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提出来的。他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把1982年1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的“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融为一体,作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

从此,“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成了党的“十六字方针”。

“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十六字方针,是指党和国家在新型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用于处理各方关系的方针政策,其包括“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三大要点,每个要点都深刻阐释了其含义及作用

党反腐倡廉的十六字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16字工作方针是

法律分析: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