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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党员意见模板50条

征求党员意见模板50条(对党员的意见怎么写)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12-17 10:54:11 浏览125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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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对党员的意见怎么写

法律分析:1、多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提高党员的凝聚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2、希望能够保持团结协力的精神努力把卫生院建设得更好。

3、多组织一些外出学习、参观活动学习别人的经验从而提高党员的认识。

4、多开展活动加强党员间的交流和了解。

5、对经常不参加支部会议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6、利用周六日或者节假日组织党员进行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如:探望镇内的孤寡老人,关心他们的生活所需,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等。

7、多创造一些机会使新老党员有更多的交流和学习机会从而更好更快地融入到党组织的大家庭中!

8、开展更多新颖的群众工作使更多的新加入的年轻党员有更多的沟通、交流、学习的机会;更好地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

9、多组织有意义活动确立会议制度赏罚分明多些关心老党员的身体健康。

10打好群众基础密切联系群众了解诉求以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党员征求意见建议内容

法律分析: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参加党员及群众签字等。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员征求意见内容

法律分析:今天,我们召开群众座谈会,主要是想征求一下大家对确定xx同志为入党发展对象的意见。xx同志xxx年11月向组织提出入党申请,xxx年元月支部确定由xx同志和xx同志为其培养联系人,经过培养考察,xx同志对党的认识、对工作态度、对自己要求有了很大的提高。今年4月参加了由县直工委举办的发展对象培训班,成绩合格。希望大家就xxx同志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一事踊跃发表个人看法。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党员意见征集内容

法律分析:存在不足和问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强烈;工作上不够大胆;争先创优、敢为人先的精神不够。建议: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以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发挥个人的特长和潜能,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第四条 党组织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党员权利保障融入新时代党的建设,严格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保障党员各项权利、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机制。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遵守纪律规矩,正确行使权利。

第五条 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必须受到追究。党组织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作出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