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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余华的小说文笔上不是很惊艳,但小说作品却总是感人至深
惊艳这个字,是很势利的字眼,她代表着荣华富贵中一点点个性和独特。看到美丽的事物而感到震动,这才是惊艳的本质。惊艳,很难与劳苦大众相关联。当然,一朵花也有惊艳的一瞬,可是毕竟这种惊艳是勉为其难的。为什么张爱玲的文字,可以用惊艳来表示,因她来自煊赫的家室,即便家室已经在时光中破旧不堪。
所以,一向以平实、现实和底层的角度写作的余华的文字,真的说不上惊艳。
可以用比惊艳更好的字眼来代替,就是人气儿。
余华的小说受读者关注程度,人气儿没得说。我这里说的人气儿,是有骨有肉有灵魂的人气儿。
余华的作品的确很感人至深,比如《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文字功底能力是举重若轻。余华最成功的地方,是用轻松的语调,描写底层人对苦难的,乐观生活态度。
余华作品语言,看似比较诙谐、轻松,其实读后,比喊痛还触动人心。对这种痛苦,反而有种“只能意会,不可言谈”的感觉。余华的作品,之所以这么打动人心,是他的文字有地气,写出了生活在底层的大众心声,真实真情,有血有肉。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
讲述了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生活困难时多次卖血。小说的情节安排,有几处看似轻描淡写,其实是作者独具匠心。一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就是为了好奇,看到比人卖血,觉得自己身体特别棒,也想卖血试试。第二个精彩情节时,大儿子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在中国一般家庭观念中,这是个很严峻的问题。为这,许三观也痛苦过,难受过,甚至对一乐也挑剔,嫌弃。在一乐病重无法看病的同时,许三观却毅然卖自己的血为一乐看病。余华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许三观矛盾又善良的一点。也正是这一点,让许三观这个人物身上,有了闪光点。
到许三观年老时,许三观再去卖血,却没人要了。许三观的落差时可以感同身受的。自己一向是家中的顶梁柱,遇到那么多的困难自己一一化解。虽然只是卖血这么简单的动作,却蕴意着男人的力量以及生命的旺盛。一旦自己的血没人要了,就觉得自己没用了。这种失落,让许三观很受打击。那么多次卖血的痛苦,他没有哭,不能卖血了,他却哭了。
作者的心思奇巧如此,让人感叹。
人穷得已经到了卖血的地步,生活得多凄惨。想象生活中那种不堪重负的画面,让人觉得压抑、难受。余华不,却妙笔生花的把这个画面,刻画的明朗、诙谐,充满温情,并且以苦涩的微笑接受它,在微笑中含着眼泪叹息。这才是人性应该具备的态度。生活已经这样了,再苦再难受,也改变不了什么,与其这样不如改变自己。
像《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并不把卖血当做悲痛的大事,而是当作生活中一个很正常的现象。自己身体强壮,血卖了可以再生,为什么非要浪费呢?许三观是个朴实的朴素的中国男子,生活在社会底层。他不把生活的困难推给政府和社会,也不抱怨、埋怨他人。他只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能力上,让家人的生活更好一些。
余华的《活着》,我刚刚发了一篇文章,《活着: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把日子过到最后》,就不再多说了。
结语:总之,余华是个有责任感,有悲悯之心的作家。他俯下身段以一种向上的姿态,描写生活在社会底层人的故事。他们的欢笑和痛苦,狡猾和实在,无情和温暖,他们就是我们,也是我们的亲人,身边的人。
余华是谁他有什么作品他的作品怎么样
谢谢邀请。
你这样问就有点装了知道不?
且不说余华是当今中国最优秀的小说家之一(另两位是莫言和阎连科),且不说你不可能不知道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活着》、《在细雨中呼喊》、《第七天》……,且不说余华获得了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庄重文文学奖,就问你知道巩俐、葛优吗?这两位当年演了《霸王别姬》又接着演《活着》,《活着》的编剧是《霸王别姬》编剧之一芦苇和余华,就像《霸王别姬》的编剧是芦苇和原著作者李碧华。就像《霸王别姬》豆瓣评分9·4,《活着》评分9·3。
其实不用说得太多,但好像你很重名,那就多说了几句余华的“名”,如果要说余华作品的文学价值,你自己好好去体会吧,反正我觉得余华会进入文学史,就像电影《活着》已进入世界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