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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扰了教师多年而又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教师的满工作量究竟应该如何计算才合理
网上搜索结合所了解的实际,各校基本上参考了以下教职工工作量标准,专任教师的周课时量原则上也是按以下标准执行的,而且依据的均是十年前的相关规定。而现在各校的实际,按照相关政策不谈工作量津贴,不谈加班,更没有超工作量津贴,取而代之的是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我个人认为现在的做法忽视了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工资发放基本上是模糊发放,岗位工资定了,职称评了,工资不会太差。比较倾向有明晰的工作量要求,不满工作量对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均要有影响,不能吃大锅饭,超工作量应该有承认。现在农村教师少缺编的地方老师累死,县城或市区有教师多,有些学科老师缺编进不了,有的学科教师多,带课少,不带课甚至外出打工。教师有关系的拼命往县城市区调,农村教师又缺编,没人带课,甚至从大四学生借用,代课一年,毕业就走了,导致恶性循环,农村学校苦不堪言。故将工作量标准搜索并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讨论:
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中职学校可参照本标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量标准);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三)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小学教师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周课时数的下限是以语文、数学课为标准确定的,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班额较小的村、完小周课时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有的学校是先按实际核算总的工作量,最后均分到每位教师。
中小学校长(含党组织负责人)、副校长,内设机构领导原则上均要兼课,工作量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补充:《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基一12号)第十四条“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对班主任的工作量作如下明确说明:健全校长和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
有人建议高级教师每周比低职者多上一节课或专教差班,这样可以充分利用人才,你怎么看
职称是评出来的,成绩是干出来的,职称是高低跟能力的高低真的关系不是很大。我在中学从教31年了,叫毕业班也差不多30年,以前上4个班物理12节兼做一个全校认为最差的其他人管不好的班的班主任,兼任科组长,可以说从我校走出去的优生和差生我都教过,直到十几年前我做教务处副主任还兼任一个班的班主任,现在任副校长还上8节课,由于工作上比较认真,可以说一心花在学生教学和学校的管理上,多次获得市级各种优秀称号,但因为忽视了论文发表,现在还是一级教师,相反有些老师工作 能力和工作实绩不咋的,他们一门心思交钱发表论文,现在已是高级5级,我有时候自己想想,我是不是很笨,管好了学生,害了自己,何必呢!到头来我得到了什么?